在山东省荣成市借读的高中生晋齐(化名),日前写了一封通“天”的信。当信从中南海批转回来,原本“把自己的话说出来挺舒服的”他,却觉得“给家里惹了很大的麻烦”,他想不明白,以前是1万元,怎么写了封信,借读费就变成了1.6万元?晋齐的家人说,孩子目前只能选择从城市的学校中退出,回老家读高中了。(《中国青年报》5月23日)
一封真实反映情况的信件,一次单纯直抒胸臆的表白,却引来了难以想象的大烦恼,让一名进城的外地娃过早体会到了现实人生的严峻滋味。从小学到初中,作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他都要交借读费,理由是“他不是本地人”。同样是中国人,同样是孩子,只是因为地域有别,以及他们父辈的民工身份,在受教育这项公民的基本权利上,其合法权益便被边缘化了,实在是匪夷所思。要知道,受教育机会的公平属于起点公平,如果民工子女从小就享受不到起码的受教育权利,那么,“他一辈子都很难享用公平”。而这显然是和社会主义的教育宗旨相背离的,也不符合当前构建谐社会的大好形势。
所有的公民子弟都有受教育的权利。国家有关部门明确要求,在城市中小学就学的农民工子女,其收费项目和标准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不再收取借读费、择校费或要求农民工捐资助学及摊派其他费用。对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子女就学要酌情减免费用。但是在晋齐求学的公立学校当中,出现了明显的差异。晋齐的遭遇,实质上反映了一种学校在管理方面的“变相转制”。虽然是一个学校,但是不同的学生享受着不同的教育资源,交钱少的本地学生享受的是一种教育,交钱多的借读生却享受着另外一种教育。
不可否认,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教育,主要由地方政府负担,而流动人员通常没有流入地的户口,所以无法享受由流入地政府财政负担的教育经费。有人据此认为,事实上很多地方也是这样做的,如果这部分人要想在流入地公立学校上学,就要额外缴纳一笔借读费。但需要说明的是,农民工在所在城市纳税,有权享受国民待遇。因为在农民工所缴税款中,已包含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农民工没有必要再额外承担不合理的教育支出。事实上,城市里面的农民工子女之所以不能享受公平教育,其根源还是在于当前不合理的教育体制。可以说,要想解决农民工子女的求学困难,就必须尽快实施教育体制改革,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完善教育机制。
就事论事,在晋齐的小本子上,记录了一些领导的话:“你给中央写信,给荣成抹黑,还不许我们处理?!”之后,晋齐和他的家人开始和学校频繁接触,学校多次催促他们交钱。可以假设的是,因承担不起1.6万元的借读费,晋齐将被迫返回乡村老家,成为“留守儿童”中的一员。而调查显示,由于监护不到位,留守儿童在心理、行为方面产生各种问题的比例要比很多正常儿童高出很多,这难免让人替晋齐的未来担忧。尤为令人震惊的是,在晋齐内心深处,对社会的判断已经有了微妙的变化。原先当个赛车手、赚许多钱的理想,被“当官”的想法所取代,为的是“将来要是真能管住他们,就抓他们”。现实的不公,晋齐的转变,警醒我们要警惕农民工子女心理“边缘化”的倾向。
“同在蓝天下,共同成长进步。”这是温家宝总理在考察北京玉泉路打工子弟小学时,在学校黑板上写下的题词。“农民工子女能享受公平的教育了,教育的公平才有希望。”教育的理想是为了理想的教育,是为了一切的人成长发展,没有城市和乡村之别,也没有贫贱与高贵之分。但愿晋齐们能够和城里的孩子一样,正常的生活、学习,而不是在同一片蓝天下,享受不一样的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