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与无房户对“房控”的目标何以错位?


 

  周明华

  记者20日从建设部获悉,今年1至4月,全国房地产投资增长和房价上涨过快的势头初步得到抑制,但是房地产开发和交易不规范行为依然存在,少数大城市房价上涨过快。建设部称,目前房价上涨幅度过大主要集中在北京和环渤海、珠三角地区的一些中心城市。(据5月21日新华社电)

      建设部作为当前百姓住房家业的最高一级的“看门人”,首度直陈北京和沿海等城市房价涨幅过大,我们可以看作是对17日温家宝总理主持的国务院会议制定的“国六条”之跟进信息。如果,各级建设部门能直面房价虚高的现实问题并着力解决,那么,当前百姓购房难之困局是完全可以扭转的。

  但是,再看罢同一天新华社视点的报道后,我却无法欣慰。新华社记者近日发现,在不少地区,囤积房产和土地的风潮在一些地方愈演愈烈。如广东规定,税务部门要对房产开发土地每年按每平米4元征收土地使用税,土地在开发商手里囤积的时间越长缴纳的税额越多。但此抑制土地闲置的手段,却被许多地方政府作为引资的“大礼”,“奉献”给了房产商。

      不用说,这是一幅尴尬的百姓需求与利益监管的官民“市井图”。在这张“图”上,一端是各地监管部门的“大礼奉献”,或直接跳进“地市”、房市,一手操控着土地的涨幅路线。一端却是众多购房户攥着东挪西凑而成的房钱,望断雾里看花般的房价成本和养在“深闺”里的地价成本徒叹;一边是包括建设部官员在内的各级监管者们的“房价不能涨幅大快”,一边却是百姓直指房价高得太过颠狂,纷纷指摘房价是加大“跌幅”力度而非控制涨幅。

      基于此,建设部在肯定全国房价涨幅得到初步控制的成绩后,直言北京房价涨幅过大的这个“但是”,更像是官场上时时能见的一场演戏。就拿北京的经济适用房来说,早就难“经济”的影子,早被一些开发商采用非正常手段“操控”了起来,囤后不久又当二手房出手给一些下线“炒家”,每平米净赚数千元元,小“炒家”又大赚一笔后再落到无房户手中的价格,与市场价已基本看齐矣!

      建设部身处首都,对这样的违法囤积经济适用房的行为能不了知?我看不是。其实,包括其他“地市”和房市上的违法违规行为,他们可谓是抬头不见低头能见的,关键是作为百姓住房建设的监管者,愿不愿意去管。建设部要尽快落实“国六条”精神,需既劈响雷又下大雨,应先从着手解决一个个的问题开始。

      其实,众多诸如“房地产就该暴利”“我就是为富人盖房的”“当房奴是活该”的房产商们的高论迭出不足怪,甚至房产商们产生囤地、囤房居奇的冲动和行动也不奇怪。非常怪诞的是房价连续几年涨到老百姓已无法忍受的不合理地步时,一些监管者还能有底气和闲心纵论“涨幅”的大小。

  依我看,挤兑掉房价虚高的水份并非“难于上青天”,有时简单到只需“捅破一张纸”。比如,把居者有其房作为社会公益事业而非纯粹的市场运作;切实而尽快增大开发商和经销商的炒作成本;改革土地供应政策,切断地方政府与开发商的利益纽带,改现在的拍卖居民用地为无偿供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