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丹背着我问壮壮:“你为什么选朱迅?”
壮壮说:“她是个干净的女孩。”
第二天一早,我浑身充满过夏令营的快感,拿上背包,告别姥姥,还是那辆奔驰200把我接到了位于小西天的剧组。《摇滚青年》在这里租了一个地下室。壮壮领我进了最里的一间屋,一个女孩还在睡觉。“马羚,起来起来!看看这小孩。”马羚懒懒地睁开眼,向上蹭了蹭,靠在床头。我把行李放在她对面的床上,坐在那儿好奇地看着她。
马羚从桌上拿起一个绿色烟盒,上面写着银色的“More”。点燃了一根,修长白皙的手指间夹着细细的褐色烟杆。随着打火机的火苗被金属盖“叮当”一声熄灭的脆响,我震了一下,真酷!“你就是小小?”我点头,盯着她的衣服。明星就是明星,连睡觉都穿着最流行的蝙蝠衫。昨天的黑衣男孩,今天的香烟女孩,还有权威人物大胡子壮壮,他们跟我见过的人一点也不一样,这就是电影吧。
韶丹背着我问壮壮:“你为什么选朱迅?”
壮壮说:“她是个干净的女孩。”
“干净”两字怎么解释?恐怕只有壮壮最清楚。如今想来当时是一种不谙世事的纯。但我喜欢这两个字,希望把它当成一种为人做事的标准。但长大了才明白,保住这“干净”两字不容易。
记得混熟之后,我也问过壮壮对我的第一印象。他说一眼看见了我的眼睛,里面装满渴望,好像总想要点什么似的。我曾对着镜子仔细看,什么是渴望?我渴望什么?
也许渴望像同屋的马羚、史可一样出众。史可是戏剧学院的高才生,外号“黑皮大嘴”。歌儿唱得棒极了!壮壮形容她是——一个很过瘾的女人。
马羚、史可常在一起研究怎么接吻。《摇滚青年》里马羚有一场吻戏,大姑娘上轿头一回,她从很早就开始紧张。史可是专业演员,懂得其中的秘诀。“两个唇先轻轻碰一下,侧头,后脑勺对着摄像机,嘴亲在脸上就行了。”“好,好!”马羚如释重负、千恩万谢。这会儿谁要推门进来,一定会吓一跳!为找角度,马羚总捧着镜子亲个不停。
真到了拍的那一天,马羚找茬儿喝醉了,陶金吃了大蒜,都在消极抵抗。为什么?今天想来,就因为是在上个世纪80年代。
男主角陶金是全组的焦点人物。他给人的感觉很特别,经常会把自己一个人关在房间。有一次我好奇地捅开一条缝,房间里黑黑的,没开灯。黑暗中飘出清幽的吉他声,“干什么呢?”我壮着胆子问。隔了好一会儿,黑暗中甩出两个字“进来!”吓得我转身就跑。
“这个孩子谁也不许动!”
一个厚厚的剧本交到我手里,看了之后有些糊涂。小小这个人物在年龄和性格上都和我有很大的差距。我15,是一直生活在书香门第的乖乖女;她20多,是大学落榜带有叛逆色彩的女孩。我爱读书、禁恶习,听老师、家长的安排。她可以跳霹雳、谈恋爱、主宰自己的生活。
除了人物的个性差别之外,还有一个难点就是学霹雳舞。舞蹈老师同样是一个新新人类——沙宝亮,简称沙宝。沙宝跟我差不多大,可比我老练多了。他的本行是杂技演员,同时也是赫赫有名的“震动队”的主力。他酷极了,花几块钱在摊儿上买回件运动衣,画上只猫状物,就成了大名牌——PUMA。
这回壮壮给他的任务就是两个星期内把我培养成一个霹雳女孩。10多年后再次碰上他的时候,我几乎认不出来了,深情大气的《暗香》中已经看不出当年霹雳少年的身影。当时的
要动真格的了!
我的第一场戏就在午门前拍。剧本上说,“那天陶金饰演的龙翔情绪不好,独自站在雨中。正巧我路过,让他去家里躲雨。”
傍晚,摄影队浩浩荡荡地从小西天开出来,10多辆车穿过长安街停在午门前。“怎么还有消防车呀?”我好奇,“要拍雨戏。”化妆师似乎已经习以为常了。这一个月她把我改变得连她自己都吃惊,因为我只有15岁,可要演一个20多岁的女孩子,所以烫了个最流行的爆炸式麦穗头,配上套墨绿色的牛仔短裙,这就是引领时尚的先锋——摇滚少女了。
上场不可怕,可怕的是等上场。等待的时间真长,我本来很紧张,等到了11点以后“灯爷”们还在布光,这个点儿早该是我睡觉的时间了。我蜷缩在一边刚闭上眼睛,“别睡,眼睛会肿的。”边上的人推醒我,随手递过一支点燃的烟。为了让自己清醒过来,我学着马羚的样子深吸一口,顿时呛得昏天黑地,连肺都快咳出来了。为什么所有的初次都会有些苦涩的味道?
快12点了,终于有人叫我上场了。深夜的午门更显得神秘、威严,广场上灯火通明,10多位消防队员举着水枪,整装待命。这阵势真挺唬人,但一看见壮壮我就踏实了。他亲自示范了两次走位,我马上就熟了。台词是极简单的两句,“你干吗呢?到我家去吧,离这儿不远。”这女孩儿太随便了吧,我心里打鼓。
拍戏原来这么好玩儿!消防车中的水倾盆而下,你是所有人关注的中心。只有一点不尽人意,因为习惯了早睡早起的学生生活,所以拍出来的全是睡眼朦胧。这倒成了一种朦胧风格。
午门不愧是帝王之地,有着无比的包容。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霹雳舞还是绝对的另类,《摇滚青年》将它搬上中国电影,壮壮选择在午门拍摄霹雳群舞的场面,传统与时尚,古老与现代刹那间碰撞在一起。一时间,似乎北京的“不良”少年都浮出了水面,几乎所有的京城霹雳舞者都聚集在这里,而我则莫名其妙地成为了这个从没沾过边的人群的代表,享受着“红头发”、“黄头发”传来的艳羡的目光。
大结局的那场戏真让人头疼。任凭壮壮怎么说,这场戏,我坚决不拍。原因很简单——在戏中龙翔和小小好了,还一起过了夜,这在我心目中简直就是“大逆不道”!壮壮与我长谈了整整三个晚上,我仍不知道情为何物。我俩对坐在宿舍的两个角落,我双手抱着腿,用膝盖顶住下巴,瞪大眼睛盯着低声说话的壮壮。他的嘴在动,可说出的话我听不懂。
“如果我拍了,别人会以为我真的做了!”
“别为别人活着!”
“他们说这是坏孩子,担心我在剧组里会学坏。”
“别怕,在你来那天我已经关照过了,这个孩子谁也不许动!”
一句话点醒了梦中人,我咬着牙,“好!士为知己者死!”
思想上通了,但最后的一场戏还是拍得很艰难。“一个清晨,小小穿着睡衣给龙翔端来早餐,默默地凝视,然后把家门钥匙留给了他。”3个镜头简简单单,但要拍出其中的情意绵绵,对于15岁的我来说绝非易事。只有把胶片当手纸用了,拍了20多遍还都没过。陶金躺在床上给我搭戏,真的要睡着了。我端着餐盘,又尴尬又着急,只好在心里这样酝酿自己的感情: 委屈一下,你现在就是我的最爱——法国长面包。但一看到陶金的“鹰钩鼻”,我又忍不住哈哈大笑。实在没有办法,陶金翻身把后脑勺对着我,我才完成了有生以来的第一次情感倾诉。
1988年,这是《摇滚青年》音乐磁带的封面,姿势是别人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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