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名驰宏锌锗小股东:致证监会、上证所的公开信


210名驰宏锌锗流通股股东:

         致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信 

原载:《金融投资报》2006年2月22日第2版 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t/20060422/0740661625.shtml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所上市公司驰宏锌锗(600497,SH)自2月27日股改停牌,迄今已有50多天,创下股改预案阶段延时之最。
4月14日,公司公布了股改初步预案的一部分,拟将股改与定向增发和收购大股东资产“互为前提、同步推进”。我们认为,这一做法将原本无关的两个事项牵强捆绑,加大了股改工作的复杂性,导致股改进程的严重拖延,长期停牌也严重侵害了投资者利益,造成了数以亿计的不必要机会损失。
目前,公司定向增发和重组的具体方案尚未出台,我们请求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在项目审核过程中,密切关注驰宏锌锗股改方案的公平性、公允性,避免大股东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现象发生,给投资者以切实和必要的保护。
为此,我们共同并强烈呼吁:
第一,提请有关方面督促驰宏锌锗及其非流通股股东,尽快完成股改预案的有关工作,强烈要求驰宏锌锗将股改与定向增发分次进行,使股改方案尽可能简单、明了,以便尽快完成相关工作。如在预定的时限内,公司仍不能出台股改预案,应尽快恢复公司股票的正常交易。待有关条件成熟后,再重新启动股改工作。
第二,为保证驰宏锌锗增发价格和拟收购资产定价的公平、公正,尽可能减少市场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危害与影响,建议有关监管部门严格把关,对公司定向增发价格和收购资产定价的合理性、公允性予以特别关注。
第三,驰宏锌锗股票因为长时间停牌,较大的价格涨幅被压抑,股改停牌前的股价早已失去了增发定价的参考意义。因此,在依照4月17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定公司增发价格时,有关方面应充分考虑驰宏锌锗股改长时间停牌的特殊情况,在定向增发之前给予足够的复牌时间(如30个交易日以上),让公司股价充分体现市场价值,并确保发行价格的公平、公允,以防止上市公司借明显偏低的定向增发价格向其控股股东输送利益,侵害中小股东权益。
众所周知,股改的初衷是为了根除中国股市的痼疾,从体制上实现上市公司股东间的公平。我们的证券监管层历来也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并在实践中做出了有目共睹的成绩。因此,我们发布本公开信,表达我们的强烈呼吁,期待着有关部门为我们主持公道,及时制止上市公司超期停牌等的侵权行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我们强烈要求: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珍视企业的公共形象,切实尊重中小股东利益,及时纠正股改中的不当行为,避免侵权而导致股改被否的事件发生。
我们倡仪:全中国的中小投资者团结起来,共同反抗和痛击证券市场形形色色的侵权行为!
我们期望:各基金管理公司,格守信托承诺,勤勉尽责,在有关公司股改方案商议及投票表决过程中极力维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忠实履行契约责任。
我们呼唤:伸张正义、有社会责任感的各种媒体,给弱势中的全国中小投资者以更多的支持与帮助,给股市的侵权者以更多的痛斥与谴责,共同推动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与进步!
210名驰宏锌锗流通股股东(合计持有430万股)
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