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电视采访:
衙内现象的讨论
一、问:最近“衙内”现象引起了各方面的关注,什么是“衙内”现象?它说明了什么?反映了怎样的社会现实?
胡星斗:“衙内”现象这个词来自于《水浒》中高俅之子,人称“高衙内”,指的是纨绔子弟利用父亲的权势和影响为非作歹的现象。它是父子同唱一出戏,官商勾结,父子演双簧,演出“全家腐”的丑剧,一个出权,一个权力变现,所谓的“老子为儿子撑腰,儿子为老子捞钱”。当权者、官员让子女经商,然后以自己的权力施加影响,或者儿女逞凶乡里,横行霸道,掠夺钱财,老百姓怨声载道,但由于有父亲的保护伞,媒体上难以曝光,司法机关难以查处,可谓“衙门失守”。“衙内”问题说明了封建社会的裙带丑恶现象在目前的中国有回潮的趋势,父子包庇、家族作恶、权力缺乏监督、司法难以惩恶等现实引起了全社会的思考与关注。
二、问:人们对官员的家族腐败已不陌生,并不是从现在才开始的,“衙内”现象长期滋生的原因是什么?
胡星斗:原因很多,很复杂,但主要原因:一是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是腐败的权力。权力天生具有扩张性,倾向于建立所谓的“权力帝国”;而且权力具有牟利性,一旦权力缺乏监督、制衡、约束,就会与资本勾结,公权公器可能沦为腐败官员子女的玩弄工具。第二个原因我们的反腐败制度太落后了,没有建立起现代廉政制度、现代政治制度、现代监察制度、现代司法制度、现代新闻制度等。我们也缺乏对领导干部子女从业、财产监督的刚性的制度。红头文件发了20多个,但全凭官员的自觉,没有稽查手段等后续手段;也没有关于财产申报、公开等方面的立法,光凭文件,缺乏约束力,执行中也敷衍塞责,流于形式。第三个原因是惩治不力,打击衙内的力度有限,缺乏杀伤力。由于上梁不正下梁歪,官官相护,经常出现窝案,衙内的案子也常常无法查处;即使查处也是抓典型式的,杀鸡给猴看,使得一些人存在着侥幸心理;巨额财产不明,最高也才判5年刑,不像发达国家那样以受贿罪论处。所以,程维高为儿子程慕阳保驾护航、江西省检察长丁鑫发为儿子办公司牟利,其劣迹早已为当地百姓所切齿,但迟迟得到不了惩处。第四个原因是中国的贪渎文化、家族文化、裙带文化都是滋生衙内现象的温床。
三、问:官员子女大肆腐败,有哪些伎俩或冠冕堂皇的做法?其隐蔽性何在?
胡星斗: 衙内腐败的做法大致有:在建筑、房地产的工程招标投标中,父亲打招呼,儿子中标;工程发包时,父发子包;项目审批中,父批子领;子女经商,父母以权力保驾护航,甚至发文件给子女开的公司以种种特权;公费买车、养车供子女使用;子女出国,带走赃款,花天酒地过富豪般的生活等等,衙内们成为老子出卖公权、变相受贿的道具,为查处增加了困难。衙内腐败,隐蔽性极强,有时看似合法,黑钱被漂白;分不清合法与非法,界限模糊;由于是权力暗中施加影响,有时不存在直接的权钱交易,所以,很难查处。
比如,前云南省长李嘉廷的腐败就极其隐蔽。其大儿子高中毕业后混迹社会,沾染了许多恶习,为照顾大儿子,李嘉廷利用职权帮助某房地产公司董事长办理了广州本田在云南的专营权,大儿子从中收取了75万元人民币,以及价值40万元的皇冠车、80万元的凌志车,还有对方投资100万为他办厂;一次,由于李嘉廷的关照,某港商赚了1000多万元,李嘉廷就说小儿子想到香港发展,港商心领神会,花了50万元为他的小儿子办理了香港定居的手续,并且送给他奔驰车1辆,港币100万;后来,李嘉廷又为该港商搞到1万大箱卷烟的出口指标,港商获利3000多万,于是给李的小儿子500万港币、320万人民币。又有一次,李嘉廷又通过打招呼、批条子,为某房地产公司找到赚钱项目,小儿子又从中收取了950万元巨款。在上述案例中,李嘉廷自己并没有直接收取贿赂,儿子成为其腐败的遮羞布。
四、问:衙内现象的危害性何在?
胡星斗:其危害在于权力异化,公权变私权;老子卖权,儿子收钱,造成公共财富的流失,同时特权家庭、特权资本侵犯了他人的利益;它使得市场经济畸形化,形成了权力市场经济、道德败坏的市场经济,恶化了风气、败坏了道德。
五、问:法律对衙内们有何招数?可能涉及哪些罪名?可否以贪污贿赂罪的共犯来追究衙内的罪行?
胡星斗:按照刑法,贪污贿赂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受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委托的管理者和经营者侵吞、窃取、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并且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可见,只要侵吞、窃取、非法占有的是公共财物,衙内们可以以共犯论处。
六、问:1984年我国就出台了严禁干部经商、干部子女不得在干部分管的范围内从事经营的规定,二十多年来类似的文件出台了20多个,为什么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胡星斗:是呀,我们国家早就注意到了类似衙内的现象,发了20多个文件。但是这些文件没有效力是必然的,一是它们强调的是人治的手段——自觉式的奉公守法,脱离了实际,违背了人性,存在着先天的不足,成为作秀;二是没有后续的稽查、责任追究的严格措施,人事部门也没有调查、稽查的权力等。所以,这些文件不可能起作用。
七、根治衙内现象的关键是什么?
胡星斗:关键是建立现代反腐败制度。现代反腐败制度就是公开、透明、民主、法治、以及体现立法、司法、新闻、监察、审计等监督的制度。公权力的运作必须曝光在阳光下,官员的个人、子女和家庭财产必须透明,在媒体上公布;公民对干部必须拥有任用、监督、弹劾、问责的权力,包括话语权和决定权;必须完善法治,保证司法的独立性;完善各项工程制度,搞好集中采购、招标投标,以独立的舞弊控制小组跟踪招标投标的全过程;必须落实人大的监督职能,各级人大应当拥有任用、弹劾、监察官员,审批财政支出等权力,像许多国家有议会监察官,瑞典议会有新闻监察官、警察监督专员,着重于事前监督;现代反腐败制度还要求新闻独立,反映民情民意,揭露官员及其家族哪怕是“小节”上的不端和腐败。
八、让官员子女也申报财产,接受监督,可行吗?
胡星斗:可行,发达国家都建立了官员财产和收入申报、公开的制度,发展中国家如韩国、墨西哥等也实行了,中国为什么不行?
九、国外对家族腐败有何值得借鉴的经验和做法?
胡星斗:发达国家的法律比较完善,如美国制定了《从政道德法》,英国有《荣誉法典》、《防止腐败法》,它们规定公务员禁止经商,限制兼职,实行回避制度;官员离任后若干年内是“冷却期”,不能经商。国外并没有特殊的防止家族腐败的措施,只是有了新闻的“扒粪”作用,再丑恶的东西也会曝光。媒体监督+司法独立是对付家族腐败的利器。比如德国央行行长韦尔特克与家人到柏林参加欧元诞生的庆典,住进了一家豪华饭店,由另一家银行埋单,后来此事被报纸披露,韦尔特克不得不支付了一半的费用;安南的儿子涉嫌利用父亲的权力牟利,媒体于是不断地攻击安南,安南不得不派人调查;英国首相布莱尔全家去埃及度假,花了埃及纳税人的钱,被媒体揭露,布莱尔不得不给埃及的一家慈善机构捐款以平息风波。可见,新闻起到监督作用是个关键。
十、对治理衙内现象,老百姓能做些什么?
胡星斗:最重要的是要有一个让老百姓起作用的环境,不要让老百姓因为举报、抗争、反腐败而受到打击报复。让群众嫉恶如仇、斤斤计较,是对付腐败官员、发现最隐秘最细小的官员“小节”的利器。毛泽东说:“只有让人民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懈怠;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所以,关键是建立保护举报人的制度、民主监督的制度、媒体监督的制度。
(胡星斗:010-89837944,E-mail:[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胡星斗中国问题学”:http://www.huxingdou.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