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志恒和滕凤英是来自武威市凉州区金羊乡海上村2组的农民,现住兰州市城关区贡元巷4号501室。一九九八年四月一日,为了帮助女儿搞好兰州海润公用设施有限公司A—077号公交站亭(南关什字1路电车西行站)的营销工作,他们从武威来到兰州。
因女儿董少青已到法定结婚年龄,他们夫妇俩担忧未来女婿脸色不好看,故提出与“独立核算,用人自主”的承包人董少青签订《用工协议书》,合同期为10年。他们遵守海润公司统一规定的作息时间,每日早晨七点上班,夜里一点下班,每天坚持上班18个小时。董少青为他们租房一套,遵守着“包吃包住”的诺言。他们十分辛苦地工作,至今已有8年时间。董少青替现年均已65岁的父母在兰州市庆阳路163号(甘肃国际大酒店西侧)的工商银行兰州市城关支行南百大楼储蓄所,分别以2万、2万、4万、2万共4次定期存入他们的10万元工资,准备将来用这笔钱为父母养老送终。
2005年6月,女儿突然告诉他们保管在兰州市城关区排洪南路433号101室家中的定期工资存单不翼而飞……董少青急忙持身份证跑到南百大楼储蓄所挂失,储蓄员经过认真查询后答复说,不存在以“董少青”名义所开的各种类型银行帐户,既无定期,又无活期,更无定活两便……董少青立即从包中掏出一个活期存折反问:“这是什么?”其负责人急忙返回柜台内查询,最后答复“只有这一个帐户的信息”,询问她是否记错了地方,并建议她到其它储蓄所查询。
董少青到位于武都路的工商银行兰州市城关支行储蓄科反映情况,其负责人向南百大楼储蓄所“白主任”打电话查问,对方再次从电脑上查询后答复说“根本不存在‘董少青’的4张定期存单”。她又反驳说今年春节过后,还曾经查询过“工资存单”,那时银行答复帐户尚在,为何现在却失踪了呢?“白主任”坚决否定说不存在“曾经查询”一事。储蓄科负责人又耐心解释说,1990年之前销户的“个人资料”可能已不属于保护的范围,而她的10万元现金是在2001年分4次存入,即使提走现金销了户电脑中也因存有相关信息。按银行规定,存钱时客户所填写的存单保存期为15年,现在只有提供“定期存单”帐号或者存入的准确日期,方能证明“董少青”究竟是否有过存款……
她到南关什字周围的几个工商银行储蓄所查询,均无关于“董少青”的定期存款信息。在回家的路上她仔细回忆,有一张20000元的“定期存单”是从工商银行兰州市城关支行中央广场储蓄所的活期存折上提出后当天又存入该行南百大楼储蓄所的,那个活期存折尚在,查出了存入的准确日期是2001年2月22日。但是,她拿着“活期存折”让甘肃省工商银行个人金融管理处查询,一位处长却大发雷霆……另一位副处长胡建国耐心的查询后,遗憾的答复说输入准确存入日期在电脑中也不见“董少青”的定期存款资料,仓库中保管的“存单”中也绝对不会有……
具有辛辣讽刺意味的是,就在兰州地区各级工商银行机关负责人百般抵赖之时,董少青怀疑起了保管钥匙的丈夫陈良宗,因家中红色木箱里的4张养老金定期存单神秘失踪,而箱子却完好无损……她原以为丈夫可能矢口否认,未曾想这个平日里游手好闲,打麻将赌博,聚众酗酒的无业游民却爽快的承认了!盗取了10万元存款,陈良宗暴露出了泼皮无赖的本性,大喊着当众殴打董少青,并且以“不听话”为由到法院起诉闹离婚……
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第六刑警大队的警察分析说,门窗皆好,箱子未砸,说明是内部知情人所为,不构成刑事犯罪案件,故无法受理报案材料。盗窃作案者盗取工资存款10万元后,又手段恶劣地销掉了以“董少青”名义所开的银行帐户资料,由此可见这是内外勾结,动机卑鄙,不仅损害了国家金融机构的良好形象,又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谁主张谁举证”是法院的办案原则,银行不提供陈良宗盗取存款的证据,眼看8年的工资将化成泡影,董志恒和滕凤英夫妇俩万分焦急,为了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期盼甘肃省银监会等有关部门尽快组织破案,以追回他们的“血汗工资”,社会各界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