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转向内资出售银行不良资产


"坏帐"和"不良资产"在会计系统里应当是两个字,但中国的银行系统可乐于使用后者。

笔者在两年前就开始关注有关“不良资产”(Non-Performance-Load)的处置问题,总体来说,中国的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在尝试几种方式:1-打包出售;2-资产证券化;3-零收购债务.....等等。

但由于几万亿的不良资产涉及的多是国有资产,情况相当复杂。比如:有的资产甚至数十年债权债务的归属不清。而且,还涉及到国有企业、国有银行、当地政府财政部门等多方的利益。总体处置的难度非常之大。

另一方面,由于资产规模很大,参与处置的资本方多为外资投资银行。高盛、新桥、摩根斯坦利等。一则是资金来源充足,二则是有不少国际通行的做法可以学习。

(一)由于外资认为多数资产出售的价格过高(国有资产不能流失,这更是一个政治任务),资产同售方开始考虑转向内资投资方。

文中没有提到的几个原因,根据以往的经验,笔者认为:(二)中国的产权交易市场还没有形成(虽然在北京、天津、广州等地有几个产权产易中心),但外资购买资产包后,出售的流动很差,很难进一步处置。(三)资产估值的体系基本上没有,资产转让没有依据。(四)对拟收购资产的尽职调查(Due Diliengence),非常困难,成本很高,导致风险很大等等。

从中国发展了几十年的股市,也可以看出,产权交易将面临更大的困难。

内资的投资者由于各种无法量化的原因,可能风险会少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