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 究竟改了什么


      一方面由于大部分的医疗卫生服务具有公共品或准公共品性质,所以营利性市场主体干不了、干不好或不愿干。而且,竞争无法保证医疗服务价格降低,这也是早已被各国的实践所证明。所以,政府的作用被推至主导地位。

       另一方面,由于政府投入保障不足,渐渐形成以“以药养医”为主要特征的过度市场化局面,从而导致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愈演愈烈的恶果。

    卫生部的希望通过“四降一升来解决医院收入补偿结构的问题,把“以药养医”改成“以医补医”。 但医疗价格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也许是真正的“中国特色”,中国的医疗体制改革像进入了一个怪圈,长时间得不到应有的一点点进步,主管部门头痛,百姓骂娘。医改就那么难吗?是既得利益在作怪,还是体制瓶颈不可逾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