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文章没署名华尔街电讯被告


转载文章没署名华尔街电讯被告

法制晚报: 孙慧丽    2006年01月06

本报讯 因认为华尔街电讯创办的《斯坦福周刊》在网站上转载自己的稿子而没有给其署名,东方英雄(北京)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总策划唐朝将其推上被告席,要求华尔街电讯给他署名,并在网站上刊登声明,公开赔礼道歉及承担诉讼费用。今天上午,市二中院受理了此案。

先生称,20051227,他在全球品牌网他的专栏中撰写了文章《〈无极〉营销十大误区》。华尔街电讯于20051230在《斯坦福周刊》的网站上未经他的许可转载了这篇文章,未给其署名并支付报酬。同时,转载了这篇稿件的(香港)亚洲论坛报社也被唐朝以相同的案由告上法庭。

  今天上午,记者拨通了华尔街电讯北京办事处的电话。一位小姐告诉记者,他们还不知道被起诉的消息,如果事件属实,他们有两种方法处理:给作者署名或将稿件删除。

http://fzwb.ynet.com/article.jsp?oid=7277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