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 事 诉 状(范例)
原 告:
法人代表:
地 址: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被 告:
主要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被 告:
法人代表:
地 址:
诉讼请求:
2.请求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的一切诉讼费用。
事实及理由:
XXXX年XX月,广西XX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海口办事处XXX受公司委托,与海口XX医药公司经营部签订一份销售代理合同(书证一),随后双方都很好地履行了合同,经结算尚欠广西XX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货款人民币XXXX元整。同年XX月XX日,双方又签订一份销售代理合同(书证二),合同规定:广西XX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为海口XX医药公司经营部提供“XXX”(3粒×1.2g)XX盒×XX件,每盒单价为XX元,计人民币XXXX元整;“XXXX”(6粒×1.2g)300盒×10件,每盒单价为XX元,计人民币XXX元整,总计货款人民币XXXX元整,付款方式为收货后四个月内结算全部货款。以上两次代理合同,总计货款人民币XXXX元整。
合同生效后,原告按合同全面履行了自己的义务,但海口XX医药公司经营部却未按合同规定,在XXXX年XX月XX日前付清全部货款,直至今日分文未付。原告曾多次派人催收货款,但海口XX医药公司经营部却以种种借口推辞,避而不见以致原告追偿未果。
原告认为,欠款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而海口XX医药公司经营部却故意拖欠货款不还,导致原告资金周转困难,影响了原告的正常经营,造成原告的经济损失。海口XX医药公司经营部属于海口XX医药公司的直属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及有关法律规定,海口XX医药公司对其直属分支机构承担连带民事责任。为此,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恳请法院根据事实,从速判令二被告偿还货款人民币XXXX元整及利息。
此致
海口市XX区人民法院
具 状 人:广西XX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XXX
XXXX年XX月XX日
附:1.本诉状副本2份;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1份;
3.书证复印件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