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一张餐巾纸上的BLOG定理


我承认:年龄长,记性不长;苦恼长,经验不长。什么时候能像那个卖豆芽菜的一样,“长长长长长长长,长长长长长长长”,我就是NB的平方。

BLOG,我从2002年就开始玩了,那又怎么样?王小山的爷爷10岁就开始用锄头把土豆打进地沟,但他却成不了老虎-伍兹。

尽管鲁迅在课桌上刻了一个“早”,但早并不等于好,可以用“早”举出一大堆的贬义词:早退,早衰,早酒,早泄……

BLOG在我眼里,不过是一种简单的个人主页。边城浪子从1996年就开始做个人主页,两年后我的“核桃壳”也开了张。W3C标准他们懂吗,HTML他们会吗?

所以,千万别小看弱智和文盲,BLOG的泛滥说明,这些人一旦掌握了简单的工具是件多么可怕的事啊。

从个人主页到BLOG,技术仅仅进步了一小步--“免编写,免上传。”

千万别小看技术的一小步,轮子跟狗爬犁比,也只前进了一小步,但一下子解放了狗类和人类。

闲话少说,牢骚少发,下面亮出我最近发现的BLOG定理:

1、写BLOG永远是知识分子的事。

2、BLOG提供商(BSP?)不是用户越多越好,今后,精英化、专业化、地域化的“BLOG提供商”将更好地生存。

3、装大尾巴狼的BLOG,终将无人问津。

4、HOMEPAGE-->B2B(C)-->BLOG是商业应用趋势。

5、BLOG是个过渡产品,在看得见的未来,有一种新技术将取代BLOG,我认为“所想即所得”的桌面发布。

6、BLOG是个阳谋,是又一群美国骗子纠集中国骗子,企图再次圈钱的商业行动。但是,这次找不到目标“骗众”。

7、不久后,最受关注的BLOG是--关于BLOG的B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