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6·1”大限来临


5月11日,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和银监会等中央七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直指当前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价格上涨过快等问题,强调各地要把调控楼市作为当前加强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任务。
  《意见》规定,2005年6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差额征收营业税。
  市场各方叫好
从去年年底开始的两次房贷加息,到今年3月以来政府连祭楼市调控“重拳”;从3月3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到4月27日温家宝总理提出调控楼市的8大措施。我们看到,不断鼓吹房价将持续攀升的发展商与炒房者的面容,正日益“憔悴”。而脸上逐渐绽开笑容的普通百姓,却变得越来越多。如今,本则《意见》的问世,又在市场上引来喝彩一片!
  “房地产业历来与金融业紧密联系。但目前,房地产泡沫已严重影响到我国金融系统的安全,这对即将上市的国有银行绝非好事。虽然抑制楼市过热,促使房价下降,会对房地产业产生一些影响,但从经济全局和长远利益出发,若不对楼市加以规范,势必引起金融系统性风险。这对中国金融业的生存和发展,甚至参与国际竞争都将产生不利。两害相权取其轻。《意见》出台,是决策层的又一明智之举。”这是某国有银行住房金融业务部负责人,对本次《意见》做出的评价。
  房产中介公司“汉宇地产”的总经理施宏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指出,“此次政策更新,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坚决打压虚高房价的决心。无论从实际效果还是市场信心预测,《意见》结合前段时期的调控政策,将使发展过快的房地产市场全面进入调整巩固期。当然,国家的政策一方面是要调整市场,另一方面也为保护市场。《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的发布,将有助于防止市场因抛盘增多而出现快速下滑的可能。这既能指导投资者更理性地持有、更合理地定价、更有效地出售房产,同时又为实际住房需求打开了真实的供给渠道。”
  市民钱先生则认为,“《意见》对投机者又是一记重拳。很明显,《意见》的目的就是为了增加短期炒房的成本。结合前期银行提高房贷门槛,如此就相当于将投机者的前后两条出路同时封杀,令其无从招架,从而进一步扩大了限制房产炒作的受众范围。所以,对投机客而言,他们是到了该醒醒的时候了!”
  政策叠加效应堪忧
尽管《意见》引起市场上“和声”一片,但分析人士也表示了一些担忧。
  房地产研究人士吴迅指出,自今年3月起,政府连续出台多项调控措施,对抑制投机、规范楼市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因时间上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措施实效尚待时日。需要注意的是,若短期内出台过多政策,今后一段时间可能出现政策叠加效应,即发生多项政策在未来同时影响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情况。由此会造成市场过度调整,市场心理预期过度转变,继而影响整个房地产业和宏观经济发展。
  看来,《意见》的出台,无疑已引起了各方的关注。作为对4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的细化,《意见》的出台,必将给处于敏感时期的中国楼市带来深远的影响。正应了那句话:“山雨欲来风满楼”,房地产市场“变天”在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