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上证指数的欺骗性


 
    上证综合指数是以1990年12月19日为基期,以上交所全部上市股票为样本,以股票发行量(总股本)为权数,按加权平均法计算的。其具有很大的欺骗性,主要理由是:
    一、交易的只有流通股,计算指数却以总股本为权数。上市公司存在大量非流通股(约三分之二),上证综合指数却以总股本来计算二级市场总流通市值,进而算出指数。这对投资者构成了严重的误导。投机主力利用某些个股的总股本权重对指数的影响(如头轻身子重的所谓蓝筹股)来误导流通股投资者,正是该指数骗人的经典表现。
    二、1990年12月19日上交所全部上市股票与现在的股票总数相比,只是零头。样本数差距如此之大,早已失去了统计学上的对比意义。
    三、游戏规则已发生根本的变化。在上证综合指数连续计算的历史中,新股上市后计入指数的起始计算时间从2002年9月23日起,由新股上市第二个交易日才计入指数改为上市首日即计入指数,由于此两日的价格差极大,因而可以利用“价差”制造指数的虚假繁荣。
    上证指数何其荒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