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决定论”是错误的吗?
——为“现代化就是理性化”的辩护之二
范海辛
从某种意义上说,被我国一些反“文化决定论”的学者尊奉为“选择论”或“非决定论”大师的卡尔·波普尔,就是一位“文化决定论”者。在他著名的反历史主义(历史决定论)的“五条论纲”中,第一条就是“人类历史的行程是受着人类知识增长的强烈影响的”(见《历史主义贫困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98年版,P.23)。这里,波普尔用“强烈影响”代替了“决定”。在他的另一本著作《开放社会及其敌人》一书中,他举了一个例子来说明这条论纲,“试想某一天,如果我们的经济体系(包括全部的机器设备和社会组织)被毁灭了,但是科学技术方面的知识却还能保存下来。在这个例子中,它要获得重建,可想而知用不了多少时间。然而,试想有关这些事物的一切知识都消灭了,而这些物质的东西却保存着。这好比是一个野蛮的部落占据了一个高度工业化却又废弃了的国家所发生的情形。它很快会导致文明的物质遗迹的完全消失”(引自该书第二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99年版,P176~177)。何谓决定(因素)?既必要、又充分的条件或因素,就是决定的(因素),即“无之必不可,有之必成”的那些条件或因素。波普尔的这个例子中,知识不仅起了“强烈影响”的作用,而且是居于一种决定性的地位——无之必不可、有之必成。关于“有之必成”方面的实例,在波普尔写出此书的二十多年后发生了,二战后一片废墟的日本与西德不是在60~70年代实现了战后的复兴吗?
有人可能会认为,从上述的引文中不能说明波普尔是一个“文化决定论”者,顶多只能说他是一个“知识决定论”者。笔者在此请诸位注意,上述引文中的四个黑体字“一切知识”。难道我们的哲学与文化观念不包含在这“一切知识”之内吗?波普尔在二战后的年代发展出了“3个世界”的理论,因此可以肯定,二战时他所说的“一切知识”并非仅指科技,而是包括了文化在内的广义的“知识”,也就是他日后所说的“世界3”。因此将波普尔归为“文化决定论”者的行列并没有冤枉他。
行文至此,读者可能会产生这样的疑问,既然笔者坚持唯物主义,却又在此为“文化决定论”拼命辩护,这岂非自相矛盾?非也。从最根本、最广泛的意义来说,当然是物质决定精神、存在决定意识,因此波普尔的“非决定论”或“选择论”主张的“一切知识”与“世界3”决定(强烈影响或主导)了人类历史进程的观点是错误的,因为他未能看到这个“一切知识”与“世界3”被环境与物质世界所制约以及这个物质世界与人类的实践活动对知识与观念的本源性作用。但在我们承认了物质对精神、存在对意识的根本决定作用后,也必须承认精神与意识对物质与存在的反作用。这种反作用我们可以笼统地说是“影响”,但在某种情况下,它会转变为一种决定作用。本文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为“文化决定论”作辩护的。
现试举一例来说明“文化决定论”之正确。有人从狭隘的唯物论观点出发,认为我国之所以没有世界一流的大学是因为资金投入太少,因此以为靠金钱就能堆出一个中国的哈佛与剑桥来。稍具一点常识的人都知道,哈佛与剑桥绝不仅仅是靠金钱就能堆出的,这个过程中,金钱当然不能少,但不是决定的,决定的是制度,而在制度背后则是一种文化。首先是一种被广泛认可的理性的、宽容的文化,然后是学术自由与教授治校的制度,最后才是金钱。
既然本文是在为“文化决定论”张目,所以我们有必要统一一下对文化的定义。什么是文化?笔者认为文化是一种态度、一种思维方式、一种价值观,简言之,文化就是一种世界观。文化绝不仅仅是政府文化局所管的那一摊子事,文化局管的实际上仅是“文艺”,“文艺”只是文化的很小一部份。“文艺”追求的目标是“美”,文化追求的目标是真善美。所以用文艺代替文化,是用子概念代替母概念,是以美代替真善美,是以偏概全。
一个民族之区别于另一个民族的,不是人种,而是文化。如果说文化是一种世界观,那么一个民族之内的人,世界观各不相同,能说他们拥有相同的文化吗?严格地说,世界上没有两个具有完全相同世界观的人,但千百万种大同小异的世界观却可共存于同一种文化之内。这之中,他们世界中相同的那部分,就构成了这个民族的文化。
上个世纪从20年代初到40年代末,中国大地上国共两党激烈厮杀,血流飘杵,双方的世界观截然不同。但在文化上,两者却属同种文化。自那个时期之后,国共两党因为文化的相同,在行为处事方面的相同性开始逐渐显露,以至于在外国人看来,曾经发生过的两党之间的战争不过是一个民族内部两个不同的利益集团之间的斗争,就象一个家庭内弟兄二人的争斗一样。
当然,严格地来说,国共两党间在文化上也是有差异的,因为共产党较多接受了西方文化中马列主义的影响,而国民党则较多继承了传统文化(当然也接受了德国纳粹文化的影响)。
文化既然是一种世界观,是我们对世界的看法,它也就成了我们立事处世的灵魂与准则,由此,我们就不难理解,何以文化对我们的行为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为进一步论证“文化决定论”的正确性,在此向诸位读者推荐一本书——《文化的重要作用——价值观如何影响人类进步》。该书由美国著名学者塞缪尔·亨廷顿与劳伦斯·哈里森二位主编(新华出版社出版,2002年二月第一版)。
自20世纪以来,国穷国富的问题引起了众多学者与政治家的关心,最初有人种学与地理因素的解释,但在后来直到50~60年代以前,植根于马克斯·韦伯的理性主义学说上的“文化决定论”逐渐占了上风。到了50~60年代,列宁主义的外因论——发源于拉丁美洲的“依附论”学说兴起,文化因素的解释被认为有种族歧视而沉默;持有“依附论”的人认为,穷国之所以穷,是因为殖民主义与帝国主义的剥削与压迫。但是随着东亚经济的兴起与苏联的解体,马克斯·韦伯的理性主义学说与“文化决定论”遂得以复兴。在此背景下,1999年4月23~25日,在美国马萨诸塞州坎布里奇市美国艺术科学学会举行的“文化价值观与人类进步”研讨会召开,劳伦斯·哈里森(哈佛大学国际与地区问题研究所高级研究员)是该次会议的主要组织者。该次会议实际上有两个主要议题①文化的重要(决定)作用②如何改变文化对发展的阻碍。本书即是参加该次研讨会诸学者发言的总汇,其中当然也选了一些不同意见。
“决定论”在西方学者中没有好名声,因此赞同韦伯观点的学者都用文化的重要作用代替了“决定”一词,但文化恰恰是各穷国木桶上那最短的一块木板,因此文化的决定作用的说法还是在本书中频频出现。在亨廷顿为本书所写的前言中,他说道,“关于文化在人世间的地位,最明智的说法或许就是丹尼尔·帕特里克·莫伊尼汉的两句话:‘保守地说,真理的中心在于,对一个社会的成功起决定作用的,是文化,而不是政治。开明地说,真理的中心在于,政治可以改变文化,使文化免于沉沦’”(见本书<前言>P.3)。
乔治敦大学的副教授斯特斯·林赛(Stace Lindsay)则在他的文章开篇处直言:“一个国家能否繁荣,文化是一个重大的决定因素,因为文化影响到个人对风险、报偿和社会的看法。”(见该书P.407)
最为精采的是,喀麦隆一学者丹尼尔·埃通加一曼格尔(Daniel Etounga-Manguelle)所言,“文化为体制之母”(见该书P.119)。
清朝末年,也许是梁启超,将社会形态分为三个层面,首先是器物层面,即机器、大楼与桥梁等硬件;其次是制度层面——各种法律与伦理形成的制度(软件);最后则是思想文化层面,又称“形而上”。一个社会的变化或不同社会的比较,首先映入人们眼帘的当然是器物层面。清末的社会精英,首先注意到中、西的不同在于人家有“坚船利炮”,而不知造出此“坚船利炮”的制度的重要性,更遑论该制度所由以生长的文化土壤。在当时西方列强的压迫下,清朝的精英们只看到了三个层面中的一个,因而提出了“中体西用”的对策。在他们看来,中国只能学习西方的科技知识与经济管理经验,而绝不能放弃清朝的祖制而改行西方的政治、法律制度。
与中国处于同样境地的日本精英们,比中国人多看出了一个制度层面的作用,因而提出了被中国人称为“全盘西化”的改革方案。这个方案在日本人看来当然不是全盘西化,他们称之为“和魂洋才”,即以大和民族的文化为灵魂,学习西方的“才技”。只是此“才技”不仅限于器物层面的“坚船利炮”,还包括西方的政治、法律、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制度。日本为何发达了而中国仍不免衰败,就在于他们当时的改革比我们深了一个层面。
但由于日本自明治维新的改革没有自觉地触动文化层面,因此日本的现代化进程免不了要走大弯路。二战中日本军国主义的失败,其根源在于缺乏理性主义的“和魂”文化。“和魂”文化是一种农业社会的产物,其核心是一种狭隘偏激的民族主义——神国主义,或称种族主义与沙文主义,即认为大和民族乃神的子孙,应该优越于东西方各国人民。
日本经济自90年代至今的停滞,已长达十几年,这在欧美是没有先例的。究其原因,“和魂”意识难逃干系。日本的文化有开放的一面,也有封闭的一面,“和魂”意识助长的就是封闭的一面。在这种意识指挥下,国家对日本的金融业实行严密的保护,官民一致认为,日本的银行是不会破产的,因此导致80年代的泡沫经济。在其顶峰期,东京市中心一公顷土地的价值竟然超过了纽约曼哈顿一个区的土地价值。
小泉政府锐意改革,其精神固然可嘉,但若不触动文化层面的变革,大部分国民死抱着“和魂”意识与神国主义不放,对二战罪行缺乏象德国人那样的悔罪精神,那么我们可以断言,日本经济走出泥沼仍将遥遥无期。
制度对社会发展的决定作用是勿庸置疑的,人们不可能说制度只是“强烈影响”着社会的变化进程。我国学者之所以反对“文化决定论”,窃以为其意愿是要强调制度层面的变革,反对在搁置制度变革的前提下来空谈文化的变革。他们或许认为此举(指”文化变革”)一是为当局逃避制度改革的责任,一是属于“隔靴搔痒”、于事无补。但这些学者可能未曾注意到文化与制度间的关系。
制度对社会发展的决定作用是勿庸置疑的,人们不可能说制度只是“强烈影响”着社会的变化进程。我国学者之所以反对“文化决定论”,窃以为其意愿是要强调制度层面的变革,反对在搁置制度变革的前提下来空谈文化的变革。他们或许认为此举(指”文化变革”)一是为当局逃避制度改革的责任,一是属于“隔靴搔痒”、于事无补。但这些学者可能未曾注意到文化与制度间的关系。
正如一学者所言,“文化为体制之母”。以反腐败为例,国人多认为中国的腐败源于一党专制的制度。印度实行多党民主制,其分权制的系统系从英国移植过来,但该国的腐败远甚于中国。“透明度国际”发布的98年腐败指数排列中,中国排名52,印度为68(排序在后为腐败严重)。一些商人对比中印的腐败后说,在中国你知道行贿的对象,而在印度这是一个令你永远无法搞清的问题。
为何英国的制度移植到印度无法起作用而在香港与新加坡能生根开花呢?这里面就有一个文化的理性程度问题。中国的儒教文化有很高的理性化程度,可说是农耕文明所能达到的极限,因而与产生于工业文明的英国文化相接不存在太大的落差。而印度文化是一种奴隶制的产物,属于农耕文明的初级阶段,与英国文化间的落差过于悬殊,因而英国的制度被移植到印度必然会名存实亡。
制度是需要有文化作为资源来支撑的。对此,我们只要对比一下南韩、台湾与菲律宾三地的发展就可知晓。此三地自二战后均为美国控制,其中菲律宾甚至有过几十年的美国殖民地的历史,但美国的政治制度在韩台二地移植成功,而在菲律宾收效至今仍是甚微、毫无起色。究其原因在于菲律宾的原住民文化与西班牙350年殖民带来的天主教文化。菲律宾的政党竞选制度源于美国,但几十年运行下来至今仍是有赖于3G(即GUNS私人武装,GOLD金钱,GOONS刺客)。
既然文化有如此重要的、决定的作用,那么我们究竟怎样才能变革文化以促进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呢?
列宁的方法是暴力加空想。针对国际工人运动队伍内外对俄国“十月革命”的指责——“俄国生产力还没有发展到可以实行社会主义的高度” ,列宁反驳道,“既然建立社会主义需要有一定的文化水平(虽然谁也说不出这个一定的‘文化水平’究竟是什么样的),我们为什么不能首先用革命手段取得达到这一定水平的前提,然后在工农政权和苏维埃制度的基础上赶上别国人民呢?”(引自《列宁全集》第43卷,87年人民出版社,P.371-372)
列宁的暴力手段就是国家机器,空想则是指所谓的计划经济制度。列宁以为凭此即可跳过罪恶的资本主义这个自然的历史发展阶段。但列宁的这个反马克思主义决定论的空想试验在经历了74年1个月零18天后,终于被实践证明失败。
毛泽东深谙文化的决定作用。即使在采用了列宁的跳跃法之后,他觉得革命的速度还是太慢,为了证明他比列宁更伟大,于是他想到了走文化革命的捷径,即先将人民的思想改造成共产主义的水平,然后再用这些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人来建设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文革这样一场以改造人的灵魂为目的的运动,就是在这种思想的指引下展开的。
文革的失败只能说明这种凭借暴力与空想来改造人的思想的方法行不通。这也许正是笔者与上海学者朱学勤先生的分歧之所在。朱认为,不能用看得见的手(指行政力量)去搅动人们心中最柔软之处(人的思想、观念、灵魂)。这话听上去很有道理,有谁愿意被人强迫改造思想、洗脑?但现在的问题是,既然我们要用经济发展来解决面临的问题与苦难(所谓发展是硬道理),那我们就不能不对文化进行变革,而在变革文化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对几乎每一个人的思想观念进行变革。这又如何是好?
笔者认为,要解决这个难题只有遵循这样的程序:首先用看得见的手去改变统治集团的思想观念,然后再去改变制度,通过改变制度来改变大众的观念,而大众观念的改变方可使制度得以进一步地完善,只有制度改变才能促使社会与经济的迅速发展。
先解释“用看得见的手去改变统治集团的思想观念”这一方法。笔者认为,统治集团既为统治集团,即官之既为官,就负有先知先觉的义务。这里,先知先觉并非赞誉之词,而是一种不可推卸的责任。现代化的过程并不是舒舒服服的过程,而是一个痛苦的过程,这种痛苦并非是指出大力流大汗的肉体痛苦,而是一种精神与感情上的痛苦。痛苦的源由来自文化。即现代化的过程其本质是一种文化转型——从传统形态转到现代形态。譬如为官者在传统文化中是民之父母,而在现代文化中只能为民之公仆。或说原来政府是“房管所”,现在政府则成了小区内的“物业公司”,小区居民——人民,认为你这个“物业公司”不称职,随时可以炒你的“鱿鱼”,而在传统的“房管所”体制下,这是不可能的。
令人痛苦的还不仅在于官员从民之父母到民之公仆的失落,还在于现代化说得通俗些就是“西化”。即我们不但要学习西方的科技、制度,还要学会象西方人那样思维。“西方”曾经是我们的敌人,现在不但要向“敌人”认输,而且还要学习洋鬼子的思维方式,怎不令人痛苦?
时至今日统治集团内部仍有不少人认为“西化”乃大逆不道,实际上马克思主义与列宁主义都是“西化”的产物,我们的“西化”并非要照搬,而是要学习并掌握令西方成功的精髓。想当初中国第一批接受马克思主义的知识分子,在文化转型上何尝未曾经历一番心智上的痛苦?
人民与统治集团在现代化的进程中都面临着一个文化转型的痛苦,但我们只能用看得见的手将这种痛苦加在统治集团的身上,却不能用此法对待人民。为何官员须受此苦?因为你的地位,你是官,你就必须先知先觉,若你不能先知先觉,你又何以为官?此“先”即是相对百姓而言。
要使统治集团的思想观念转变,也不能光言痛苦,痛苦只是暂时的,紧接其后将会是巨大成功的喜悦。对此,朴正熙那一代韩国官员深有体会。对于统治集团内的中下层官员而言,转变观念须经过学习,但最好的方法是,将理性化程度的高低作为官员晋升的重要依据。我们要官员们先知先觉的内容就是理性主义与理性化,而这些哲学概念的外在化与政治化,就是法律与各项规章制度。注意,这里说的统治集团不仅是指政府与官员,它还应包括学者与经济界的领袖。
只有马克思主义的理性主义与理性化成为中国统治集团的主流观念,制度的变革才会成为可能。
接下来,我们来解释制度是如何转变大众观念的。
再好的制度也要有文化资源的支撑,否则就会出现上述的印度与菲律宾的情况。所谓文化,实际就是人民大众的普遍观念。统治集团“先知先觉”形成的观念是不能称为文化的,只有后知后觉的民众都认同了这些观念,我们才能称之为文化或文化资源。但是改变大众的观念又谈何容易。在这里,我们只能用看不见的手——制度,来转变大众的观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民的观念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是这些变化都是由制度的变革引起的,而非是办学习班、洗脑的结果。譬如市场观念,这在经过几十年党的教育的中国人之间原本是很陌生的,但由于允许个人经商,结果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循此而发了,于是个人可以不依靠组织、单位而致富过上好日子的观念不胫而走,现在这种观念可以说在城乡都已深入人心,与以前的单位观念相比较,不能不说是当代中国文化中的一种新成份。如果我们不是先改变制度,而是希望先通过层层办学习班,至少要等到各层干部都树立起了市场观念才能变革制度,那么可以说这种制度是永远都建立不起来的。
市场本身是一座大学校,它所改变的不仅仅是中国人的谋生观念,它同时也改变着大众的政治观念,因为市场这座大学校同时也是一座“西化”与“理性化”的大学校。市场制度最基本的“等价交换”的理念,正在培养着中国人民的平等以及权利与义务的对等观念。虽然由于传统文化的遮蔽,官本位以及专制统治的神话眼下还有一些市场,但是随着市的规范与法治的昌明,西方的一些主流的基本观念与时下中国民众的观念之间的差距将越来越小。如果不久我国统治集团在转变观念后开始进行顺应民心的政治体制改革,民众将会逐渐在游泳中学会游泳,我国的民主政治也将会由不成熟逐渐走向成熟。
政治体制的民主改革将如经济体制的市场改革一样,会强烈、彻底地改变中国的传统文化。而文化观念的改变又会与上述改革形成良性互动,成为上述改革最终获得成功的土壤与温床。在这个过程中,中国人心中最柔软的那一块被一只看不见的手——制度给搅动了,搅动的结果是中国人民的福祉的增加。
上述的程序(即统治集团转变观念 制度变革 民众观念改变 转变后的观念成为文化资源支撑制度的完善)中,首先是第三层面(思想)改变引发第二层面(制度)的改变,政治制度的改变更加确保市场体制的完善(公正、平等),从而触动第一层面(器物)生产力的发展。民众福祉的增加则反过来使民众认同政治制度的变革从而形成普遍的观念、形成为一种文化进而确保新制度的运行与自我完善。
朱学勤先生认为文化不过象空气一样,振动空气实际上不能改变什么。我认为,朱先生的这一比喻极其贴切。文化因为是一种世界观,所以文化充盈于我们这个社会的所有角落。举凡政治、经济、军事、科技、体育、生活、吃饭、排泻,方方面面都有文化。对于将排泻列入文化,有人认为大伤风雅,认为是贬低文化,是泛文化。不对,文化本来就是泛的,在对待排泻的问题上,不同的文化就会有不同的态度,有何风雅不风雅?难道接吻就比排泻要高尚吗?
文化的作用正同空气的作用一样,空气成份的微小改变既可使地球变热,也可立马造成全球灾难。文化的作用在于,要改变当前中国的难题,譬如腐败问题、“三农”问题、就业问题、台湾问题,几乎没有一个不与文化有关。文化是我们解决这些问题的入口,如果不从文化上入手,这些问题几乎都无法解决,或者即使一时解决了不久又会改头换面地冒出来。譬如,有人认为时下问题成堆,关键是那些领导人不行,如果把阁下换上去,那么最好的结果是与目前大同小异,最坏的结果是天下大乱。因此,我们只能循着文化 制度 器物的程序来寻找解决问题的路径。
要统治集团先知先觉、转变观念去干什么?去进行政治体制的改革,变一党专制为西方的多党制,但这是当前统治集团万万不愿的。应该说这种万万不愿的心情是有一定的合理性的。试想,如果在89年“六·四”之后中国真的实行了西方的民主制,很有可能会陷入象其后出现的苏联与东欧各国一样的混乱局面,哪里会有中国90年代持续稳定的经济增长,中国实行了几十年的计划经济哪里会这样平稳地转轨为市场经济?
孙中山认为,由于中国的民智未开,因此从清朝的专制统治绝不能一下子过渡到宪政民主。为此,他设计了一个军政、训政与宪政三个阶段的渐进化民主过程。在解放初期,我们由于缺乏执政经验,还嘲笑孙中山没有彻底的民主改革精神,时间一长才知道,民主这个东西确实不是那么好弄的。
西方学者一般认为,从专制到民主,当中必须要经历一个过渡时期,该时期一般被称为“威权体制”阶段。具体例证,就是新加坡与马来西亚的政体。在这种威权体制下,民主初具雏形,至少从法律上讲,反对党已合法化,言论上似乎也可以自由地批评政府;但实际上,反对党不知为何永远也长不大,对政府的批评也被严格地限制在可容忍的程度之内。统治集团主要靠“克里斯玛”型的强人领袖为核心来进行运作。这是一种介于传统专制型与现代法理型统治的过渡形态,其理性化程度也介于二者之间。如果没有这个过渡阶段,从传统的专制状态一下子跳到现代多党民主制,那往往很容易导致混乱。苏联解体后的动荡与菲律宾竞选的“3G”就是例证。
最近笔者在一篇文章中看到这样一种理论,该理论认为在传统与现代的各种社会形态中,政府与社会之间存在着如下的几种博弈关系:现代西方社会中,政府是强政府,社会是强社会;非洲国家,大部分是弱政府对弱社会;而象中国这样类型的国家,可归为强政府与弱社会的博弈;而弱政府对强社会的现象不多见,80年代的波兰(团结工会势力强盛时)可算一例(如没有记错,该理论的创立者是美国加洲大学的社会学教授Perry,然目前国内尚找不到译介的文章,向国内几位著名的社会学教授打听也不知其详)。
笔者认为Perry教授的这一理论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新的视野。中国与苏联这样的国家由于历史的原因,确实是强政府、弱社会,现在我们要过渡到现代化体制中去,首先不是削弱政府,而应加强社会的机能。前苏联解体后的混乱,恰恰就是在社会机能未加强前,首先削弱了政府(国家)的机能所致。
有人也许会产生这样的疑问,现代西方发达国家是小政府大社会,如果象Perry教授那样强调“强政府”,会不会造成政府机构过于庞大,从而误导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进程?
以笔者之见,政府的大小与强弱间并不存在着必然的联系,政府既可以是大而强,也可以是小而强,甚至还会出现大而弱的政府。大小是指机构与人数,强弱是指施政的能力。人治的政府效率不高,要强化职能惟有“多设菩萨多建庙”,而在法理型的统治体制下,科层化的官僚体制可以做到强政府与小政府的同一。
中国当前政治体制改革的要务是加强社会机能的培养,使社会由弱到强。这一目标的实现当然有赖于制度的改革与建设,但在此之前的一个环节则是观念的变革。
市场经济的十年变革的确使社会机能的加强有了客观的需要,譬如律师、审计、评估这些与经济密切相关的职能过去是政府管,现在官员上下一致认识到应由社会组织按市场化的规则来运行,政府则由运动员的角色退为裁判员。另一方面,政府官员也意识到,传统的由政府对社会事务不分巨细皆大包大揽的做法已使各级政府不堪重负。但由于中国历来为臣民社会,臣民意识成为文化的主流,老百姓普遍缺乏“主人翁”意识。社会上流行的观念是“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老百姓认为,天下(社会)是皇帝与官府的天下,与我何干?所谓“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不过是少数读书人的意识,还远远未成为民众的意识。因此社会事务无论大小皆应由政府管理而非民间自治至今仍是社会共识,民间对官府的依赖心理至今仍然强烈。因此,市场经济并不会自动地清除过时的文化观念,也不会自发地使社会机能得到发育与强化。
政府过去囿于阶级斗争与冷战思维,对民间事务插手过多,有意无意地抑制了民间社会机能的生长发育。市场经济虽然客观上要求政府的行政行为也要符合理性,要考虑行政的成本、效益与可能的过错责任,但传统观念与文化的遮蔽还是使不少官员不敢主动放开对民众的控制,更不敢主动扶持民间社会机能的发育。更有一些官员错误地认为此举有可能导致民间政治反对派的出现。他们不了解强政府与强社会的博弈结果只可能是双方的共赢而强政府与弱社会的博弈倒可能是双输——中国历史上周期性的农民起义便是例证。理性主义告诉我们,政府对社会事务与其样样都管、样样都管不好,不如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政策,即将有限的公共财政资源用在刀刃上,将那些民间可以自治的事交由社会管理,同时应有意识、主动地扶持一些诸如环保、义工之类的社会组织规范、健康地成长。这样政府才可以集中财力与精力抓好大事与要事。如果至今还是满脑子阶级斗争与冷战思维,认为党和政府要占领社会的每一寸阵地,甚至将小菜场里卖葱姜、刮鱼鳞的老头老太都要管起来、组织起来,这样的统治成本是否太高?
只有统治集团的观念转变了,那些抑制社会功能发育的不合理的法规才会改变。也只有统治集团从自身的长远利益出发,以理性的眼光看待与社会(民众)的博弈,才会知道双赢是最可取的结局。也只有在这种文化氛围中,市场体制在唤醒民众的个人权利意识时才会同时唤醒他们个人的社会责任意识。否则市场经济在臣民意识浓重的文化环境中只会在唤醒民众的个人权利意识时抑制他们的个人责任意识,导致每个人都为无限的贪欲所驱使,使市场秩序只能靠严刑峻法来维持,徒然提高政府行政与统治的成本。
笔者在此连篇累牍地阐释、附会Perry教授的理论,目的还是在于论证文化在社会变革中的决定作用。
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最大弊病在于,要么是食古不化——固守“国粹”或“党粹”(联共党史),要么是食洋不化。我国思想理论界目前似可大致分为两派,一派为国家主义(包括新左派),其代表可推何新。何先生认为当前自由主义派经济学家在误导当局,妄图让一小撮大资产阶级自由地盘剥人民,因此主张大政府、小社会,加强中央集权的力量,由政府来平暴安良;另一派自由主义知识分子(领军人物似可推朱学勤与秦晖二先生)则认为中国现代化应师法英美,实现小政府大社会,以免官府集权过多形成官僚垄断资产阶级来欺压人民。笔者认为双方的观点均有一定的道理,但都忽视了我国社会机能孱弱的现状和文化在我国现代化过程中的决定作用。中国现在的问题,不仅仅是制度的问题,更是文化的问题——我们现在的主流文化(或说官方文化)是有缺陷的,正是文化的缺陷阻碍了我们的发展。没有文化层面的马克思主义、理性主义的变革,任何制度层面的变革都不会成功。
说到文化,我们不能不提到“三个代表”的理论,因为该理论有“先进文化”一说。学界中人一般在私下里的意见都认为“三个代表”的理论是典型的“捣浆糊”,既谈不上学术价值也谈不上科学,只是政治游戏中的一种工具。某人在报刊上发表了一篇吹捧“三个代表”的文章,见到同仁便面露愧色,谓之与评职称或出国有关,不得不屈膝出此下策。对于这些人在私下里说的真心话,笔者不甚认同。中国的学者(指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或称理论界、思想学术界中人)同中国的老百姓一样,绝大多数都是非理性主义者,而非理性主义者与理性主义者的一大区别是,前者往往是两面派(见什么人说什么话——谓之成熟或圆滑、世故,其托辞则是“违心”),你不知他说的哪句话是出自真心——一切皆以说话时的场合、环境及交谈的对象而定;而后者则认为,隐瞒自己的观点是可耻的。
笔者认为,“三个代表”的理论中包含了科学,但其本身并非科学,因为科学是可以批评的。
“三个代表”的本质还是马克斯·韦伯所说的“意图伦理”,而“意图伦理”是东方文化的核心,由其产生的理性只能是“价值理性”而非“工具理性”。当局的“三个代表”的理论之所以被认为是政治游戏的工具,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因为它以“意图”的纯正性与高尚性(至善)来要求权威,来体现其权力的合法性。
至于具体如何实现“三个代表”,若达不到“三个代表”将承担何种责任则语焉不详,这正是“意图伦理”的一大特点——重意图而轻效果。另一原因则为“政教合一”的体制。中国自古而为“政教合一”,而“政教合一”在马克思那里是行不通的,到了东正教文化的俄国,工人运动队伍中又建立起了“政教合一”的体制,即思想领袖为天然的政治领袖,反之也是一样,东正教的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传到中国,当然也是如此,党内外似至今无人提出疑义。现在的政治核心既然当上了最高领导,那么就应该在思想理论上也凑出一套东西来,既为了解决具体问题,也为了“政教合一”,号令全党。由于上述两方面的原因,将之视为政治游戏的工具,也有一定的道理。
“三个代表”在理论上的幼稚性正体现了我们民族文化的幼稚性,这是每一个民族在实现现代化的过程中都要经历的一个阶段,不值得大惊小怪,关键是我们要看这种理论与此前的理论比较,是进步了还是退步了。
在“三个代表”之前的理论是邓理论,应该说“三个代表”的理论在继承了邓理论的基础上,较前者大有长进,若拿该理论与毛的“党是无产阶段先锋队”的理论比较,更是不可同日而语。
笔者认为,与毛邓相比,江的聪明之处在于,他认识到了文化在社会进步中的重要作用,将文化的作用提到了一个恰当的高度。当然,毛也“重”文,而且是太重文了,将文化的作用夸大得过了头,认为“一文可以丧邦”(作为大兴文字狱的理由)、“一文可以兴邦”(作为造神运动的理由),在拔高文化作用的同时,又贬低生产力的作用,故文化在他那里被“妖化”与“神化”——一种反动的、落后的文化。邓与毛的最大区别是重视生产力的作用,但邓的不足之处是“略输文采”。江的作用则是在毛的“正题”与邓的“反题”基础上,对文化的认识达到了“合题”的水平。
但这种“合题”的水平有多高呢?可怜得很,这种水平仍然是相当幼稚可笑的。
在江的心目中,文化的很大一部分仍然是文学艺术,是用来教化人民的工具。这种认识中有两个错误:其一是文化的主体不是文艺而是哲学,其二是文化既有工具的作用又有指导的作用(文化是一种价值观)。但当前最重要的问题是,江自认为他所代表的是“先进文化”,实际上他所代表的恰恰不是先进文化,而是落后文化。中国的毛病就出在这里。
马克思主义本身就是一种先进文化,它是在新教文化土壤上成长起来的一颗大树。虽说马克思有犹太血统,但在其父一辈已皈依新教。马克思从童年一直到成年,始终生活在新教文化的环境中,他的朋友、论敌、政敌中也是新教徒居多。新教文化的理性主义精神很强,我不同意你的观点,我非要想法子驳倒你,这与东正教及其它东方宗教习惯于将论敌“砸烂狗头”——从肉体上消灭的习惯做法大相径庭。
列宁主义是东正教文化的产物,虽说它的外表与马克思主义很相似,但内部结构迥异。东正教文化在理性上很可能还及不上儒教,因为儒教虽然也是封建宗法制度的产物,但儒教是封建制度的高级阶段——佃农制生产关系下的产物,而东正教则是封建制初级阶段——农奴制生产关系下的产物。
民主集中制是列宁的一大发明。在1902年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讨论建党的问题上,主张集中制的多数派(布尔什维克)与主张民主制的少数派(孟什维克)发生了争论,最后是沙俄残酷的现实使主张集中制的布尔什维克取胜。这种集中制正是马克思所竭力反对的“布朗基主义”。
恩格斯在《法兰西内战导言》中对布朗基主义有如下描述:“布朗基主义……是按密谋学派的精神培养出来的,是由这个学派所要求的严格纪律团结在一起的,他们认为少数坚决和组织严密的分子在顺利的条件下不仅能够夺得政权,而且能够用极果断坚决的措施来保持政权,直到把人民群众吸引到革命方面,并使他们聚集在少数领袖的周围。这首先要求把全部权力最严格地专制地集中在新的革命政府手中”(引自《马克思全集》22卷,65年人民出版社版,P.226)
布朗基主义虽然是反马克思主义的,但在俄国这样的条件下,也惟有布朗基主义能够行得通(这正从一个侧面说明列宁主义的一国建成社会主义之不可能)。因此,列宁主义可以说是布朗基主义的一个变种。
1905年之后,列宁认为俄国形势允许党内实行民主制,遂发明了集中制与民主制的混合——谓之“民主集中制”。民主制已经包含了集中,所谓民主制其实就是少数服从多数(同时多数必须保护少数)。而集中制则是多数服从少数。所谓民主集中制是什么意思呢?就是少数服从多数与多数服从少数制度的结合,不知这种反逻辑、反理性的结合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这使笔者想起了乡下盛行的一种做法——强迫与自愿相结合的收钱法。乡里要修路,按人头摊派每人100元,你家五口应交500元。你不交钱,先是剪电线,继而搬东西(电视机,拖拉机),再是上房掀瓦。最后你没法子,只得交钱,是谓强迫与自愿相结合。民主与集中、强迫与自愿在逻辑与事实上能否结合?正如恩格斯所言,并非是将刷子归入哺乳动物纲,刷子就会生出乳腺来。但对于从东正教文化中成长起来的列宁及其布尔什维克的同志而言,理性是次要的,首要的是意志。
列宁在十月革命中的胡作非为不但引来了文明世界的一片反对声,也引来了国际工人运动队伍内部的批评,这些批评不仅来自考茨基,也来自左派——德国社会民主党领袖李卜克内西与罗莎·卢森堡。列宁认为这些左派犯了“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为什么说人家是幼稚病患者呢?因为这些人居然不懂得1、人民是划分为阶级的,2、阶级总是由政党来领导的,3、政党又是由一群最有经验、最有能力、最有威信的领袖集团来领导的,4、领袖集团内必须有一个核心(第4条列宁虽没有说,但事实上是客观存在的。列宁死后,斯大林与托洛茨基二人为争当核心,可说是斗得天昏地暗、死去活来)。为何必须如此,列宁并没有说出道理,也没有任何的论证。作为一个意志强于理性的革命者,他仅仅认为这是“常识”,谁不懂得这个“常识”,谁就是“幼稚病”患者。
在东正教文化中,这的确是“常识”,或说是不证自明的“公理”。而在罗莎·卢森堡的德国,这就不是“常识”,而是需要有充分的理由来加以论证并要经实践检验的。譬如,一个阶级是否只能有一个政党?能不能有两个互相竞争以实现“先锋”的政党?
马克思主义当然有空想的成份,列宁主义也有相当合理、科学的内容,但总体而言,马克思主义是科学多于空想、正确大于错误,而列宁主义则正相反。之所以有如此之差异,源于产生这两种学说的文化土壤不同。
过去我们认为是马克思主义的东西,其实.很多是非马克思主义和反马克思主义的列宁主义和斯大林主义。笔者接触过许多年龄在60岁以上的老同志(老革命,或说布尔什维克分子),这些人据说有相当程度的马克思主义修养,你如果尊称他为马克思主义者,他往往谦称“不够格”。但接触下来发现,这些人的确不够格被称为马克思主义者,他们对马克思的原著了解不多,其头脑中的马克思主义更多地是斯大林主义与列宁主义,即《联共(布)党史教程》中的东西,而这些东西与马克思主义可谓风马牛不相及。
这是就党是否代表先进文化这个问题的 一个方面,另一方面,我国的传统文化是有缺陷的,而这种有缺陷的传统文化作为一种民族的无意识,也深深地影响着我国统治集团的思想观念。有人也许会说这种传统文化的缺陷不就是专制主义、党天下之类的东西吗?不对,笔者在此所要指出的缺陷是较封建专制观念更深层次的思想,也是中国文化不同于西方文化的根本之处——经验主义。
经验主义是英美文化不同于欧洲大陆理性主义文化的重要基础,怎么能说中国传统文化不同于西方文化的根本之处是经验主义呢?中国传统文化当然没有发展出英国那样的经典的经验主义哲学,但这种文化可以归在经验主义范畴之内,只是其形态较为粗陋与浅薄。以经验主义为其基础的中国传统文化具有强烈的实用主义、机会主义与功利主义的倾向,与古希腊文化相比,这种文化重现象、重经验而轻逻辑、轻理性。受此影响,中国只发展出了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实用的生产技术,而没有发展出知其所以然的科学。受此影响,中国宗教只有实用的无神论先祖崇拜的儒教和较原始的多神论的道教,没有发展出具有严密规程的较高级的一神论宗教。
古希腊轻视经验的理性主义哲学虽然在中世纪陷入了长达千年的黑暗时期,但在十六世纪英国经验主义哲学兴起之后,西方文化在理性主义与经验主义双翅的带动下,一飞冲天。因此,西方的强盛首先在于文化的强盛,在于哲学的强盛,在于认识论上的强盛。
由于传统文化中经验主义的影响,使中国的统治集团与民众都认为,现在是中国历史上最好的时期,既然如此,为何要改祖制?“苏东波”改革的挫折更使经验主义的中国从上到下都患了民主恐惧症。但经验主义毕竟不是万全之策,中国的人口灾难,不正是源于经验主义吗?中国人的经验主义,实际上只是一种狭隘的经验,现代理性主义并不排斥经验,它的理性实际上不过是广泛经验的集合。狭隘的经验固然可以使我们免于犯戈尔巴乔夫那样的错误,但却不能使我们防患于未然。
波普尔认为,民主的作用并不仅在于多党制和言论自由,还在于民主能使权力的交接免于流血。以波普尔的理论反观我们的历史,就会知道此言不虚。
从今年的十六大到2007年的十七大,正是我国第三代核心向第四代核心交权的时期,由于我国体制上的缺陷,权力交接至今未有一定之规,因此未来五年可能发生血光之灾。 我们要求民主并非仅仅是出于道义,而是基于民主的实际功效。我们不是常说稳定压倒一切吗?没有民主,势必危及稳定。
传统文化的理性不足表现为只有价值理性而缺乏工具理性(如王小波所言“凡事好作道德评判”)。受此影响,民间异议人士对当局的批评也是价值批评多于功利批评。在民主问题上,他们好指责当局为一己之私而不肯还政于民,殊不知统治集团维护自己的私利乃一无可避免的现象,就如同狼吃羊一样。为此作道德批评不如作功利批评,诸如向当局指出,民主的首义在于免除政权交接的流血。在社会经济发展的两极分化问题上也是如此,一些人士为此忧心忡忡,对政府的经济政策大加抨击,言外之意是政府发展私营经济是“傍大款”,这样只会使富人愈富而穷人愈穷。这个问题对于一个理性主义者而言首先不是一个道德问题。传统的资本主义为何会出现周期性的生产过剩?主因是人民太穷,工资太低。自二战后欧洲的社会民主主义思潮强劲,政府以不断提高工人福利来争取选票。这样不但工人日子好过了,老板的生意也好了。因为工人的购买力强在,市场需求量大了,故周期性的生产过剩情况大大改观。
我国的经济学家认为,公平与效率犹如鱼与熊掌,二者不可得兼。实际此论有误。公平与效率既有对立的一面,也有统一的一面,现在的问题是我们忽视了二者统一的一面。因此社会两极分化、内需不足的问题当然是个道德问题,但首先是一个认知问题、是一个理性问题。离开了工具理性的功利分析的道德指责,徒然引发当局的镇压而于事无补。价值理性在民间与当局的博弈中只会导致双输,惟有工具理性所代表的理性主义文化才能导致双赢。
从上面所谈论的几个问题来看,传统文化的缺陷不仅制约着统治集团的思维方式,也同时制约着民间人士的思维方式。因此,在统治集团与民众的关系上,我们更可以看出是中国人民选择了共产党而不是共产党凭借谎言与暴力将这种统治强加于中国人民。如果不改变中国民众的思维方式,不改变中华民族的文化观念,即使是另外一个集团取代了共产党的统治,目前的这种专制统治方式也不会有大的变化。
中华民族目前正处于一个十字路口,朝左转,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和社会主义的方向,我们会进入一条“多快好省”的现代化发展的高速通道,完全有可能保持GDP年均二位数的增长20年不变;朝右转,传统文化将无可避免地把我们引向南美化与俄罗斯化的沼泽,虽然我们最终也将实现现代化,但这无疑是一条“少慢差费”之路。
现在的世界是一个中心与边缘的格局。发达国家居于中心地位,后发国家则如众星拱月般地环居于边缘。居于边缘的穷国虽“鸡犬之声相闻”,但可以“老死不相往来”,相反边缘国家却一日不能离开中心国家。因为边缘国家要发展就必须以自己的矿产资源以及廉价的劳力与土地资源向中心国家交换自己急需的资金、科技知识和管理经验等稀缺资源。而这些资源对所有的边缘国家而言都是稀缺的,因此边缘国家互相之间在经济上的互补性就比较低。对于中心国家而言,矿产资源、廉价的劳力和土地资源的供给则是充裕的。中国的劳力价格高,越南的比较低;越南的升高了,非洲的低价劳力又会源源不断地跟上来。虽说边缘与中心的交换是等价的,但此“价”是由市场的供需关系决定的。由于各自的资源在市场上的稀缺程度不同,因此价格对价值的偏离就不同。供应相对充裕的资源其价格是向低于价值的一端偏离,而稀缺资源的价格则向高于价值的一端偏离。因此,居于边缘地位的国家在世界竞争的格局中实际上是处于被人盘剥的地位。这些国家统治集团的任务是引导国家与民族早日在此格局中占据一个有利的位置,而不应满足于自己与自己的纵向比较。只有保持GDP年均二位数的增长20年不变的发展速率才可能使中国早日由边缘进入中心。如果似目前这样的增速,中国将无可避免地在本世纪中叶依然处于被人盘剥的边缘地位。那时即使达到了人均GDP一万美元的指标又将如何?很可能彼时的中心国家人均GDP将高出我们一到两个数量级。
为什么要提倡文化决定论呢?因为只有文化的改变才能使中国真正地进入现代化。“三个代表”的进步意义在于,提出了文化的作用,但不知自己恰恰是在文化上的落后阻碍了“三个代表”的实施。如果将统治集团比作一个人的话,那么这个人的一只脚已迈进了后工业时代,但身体仍处于工业化的中期,而头脑仍旧留在农业时代。这就是我们所面对的现实。
2002年10月2日
作者:范海辛(民间思想家)
B P: 96120-233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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