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光明日报》2004年4月17日报道,民政部新近出台了五项公共政策,即“民政部听证办法”、“民政部公告发布办法”、“民政部专家咨询办法”、“民政部新闻舆论监督办法”、“民政部关于通过互联网促进公众参与民政工作的办法”。这些政策办法显示,凡民政领域内的重要立法、重大工作部署、重点业务改革、涉及公众利益的政策调整、政策措施制度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民政部将通过专家咨询、组织听证、社会公示、新闻监督等多种形式实现广泛的社会参与。
这是一个令人称道的政治消息,是公共政策纳入科学化民主化轨道的制度安排,它将促使公共政策科学地决策、忠实地执行、有效地监督。一项公共政策是否科学化民主化是与其制度基础有关联的:
——公共政策听证制度。一般来说,重大决策的出台与实施需要听取政策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它可以有效避免重大政策漏洞、充分保证政策利益的代表性、可以及时调整政策之不足。西方听证制度的实施已经有了百来年历史,它的科学性、参与性、有效性值得我们“初来者”学习与借鉴,而规范的听证制度并非“民主秀”。
——公共政策咨询制度。重大政策的制定需要政策咨询专家系统的支撑,需要政策咨询研究机构的思维投入。在发达国家,“思想库”或“脑库”是联结决策机构与专业知识分子的最佳媒介,是专家学者服务于政府的理想路径。专家咨询可以弥补专业知识之不足,可以有效克服公共决策的失误,可以充分利用社会的智力资源。
——公共政策公示制度。任何一项公共政策的出台都要事先公示,让公众有充分的知情权,这样才能更好地听取意见与建议,及时弥补政策的某些缺陷,也才能更便利地开展政策动员、扩展政策推广,它也可以充分实现公众的民主讨论,使政策决策更合理、政策执行更迅捷。显然,公示制度是一个让大家都知道制度的制度。
——公共政策监督制度。公共政策的决策、执行都需要监督,它可以避免政策决策过程中的“黑箱操作”,也可避免政策执行中的“寻租行为”。政策监督制度还可有效地节约社会成本、减少政策资源损失、提高政策效益,因而,公众监督、新闻媒体监督、政策参与者自身监督就显得特别重要。
公共政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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