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针对当前经济运行中存在的投资需求进一步膨胀、货币信贷增长偏快、通货膨胀压力加大等问题,从2003年9月到2004年3月,相继采用了提高存款准备金率、贷款利率浮动、再贷款浮息制度、差别存款准备金率等货币政策工具对商业银行经营行为进行大力度调控。中央银行在较短的时间内采用如此多的货币政策工具、如此大的调控力度来调控金融运行,并不多见,这为我们深入研究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操作对商业银行经营的影响,提供了一个难得的机会。本文针对中央银行自2003年9月以来货币政策工具操作对商业银行经营的实际效应,根据我们对淮北市辖区内国有商业银行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调查得来的数据,分析和研究商业银行的经营行为在多大程度上受到了货币政策操作的影响。
一、受商业银行对优质客户竞争的影响,贷款利率浮动制度的实施遇到困难,贷款利率向上浮动还仅限于贷款金额比较小的小企业和个人贷款业务,商业银行贷款风险定价机制更有待形成。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从2004年1月1日起,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范围扩大到下浮10%,上浮70%;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范围扩大到下浮10%,上浮200%。这项政策措施主要是加大了利率市场化的操作力度,并开始引导商业银行根据信贷市场风险状况建立贷款风险的利率补偿机制。淮北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这项政策的情况是:1、贷款利率下浮的情况很少出现;2、对小企业客户和个人的贷款利率一般上浮10%—30%,农村信用社最高上浮100%;3、对优质客户的贷款利率不浮动,按法定基准利率计息。在淮北市金融市场上,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对守信用、有效益的优质企业客户和大企业客户的争夺十分激烈,结果形成了这类企业客户在贷款利率上经常与商业银行讨价还价的局面,2002年下半年到2003年这段时间,来自这类企业要求降低贷款利率的呼声强烈,但是商业银行迫于行政管制不能下浮对企业的贷款利率。现在,央行扩大了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实际上却只是上浮的区间扩大,下浮的区间仍然不变,在贷款营销格局没有很大改变的情况下,对优质客户的贷款仍然没有向上浮动利率的空间。另一方面,近几年商业银行的贷款集中程度加大,在淮北市,总数约20%的企业占有总量80%左右的贷款,对这部分企业贷款的利率浮动程度基本上决定了当前贷款利率浮动的政策效应。所以,人民银行扩大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以后,当前淮北市信贷市场的贷款利率是对优质客户的贷款利率不上浮,对贷款数量不多的个人客户和小企业客户有限度上浮。从经营收益上看,由于小客户和个人贷款业务在贷款总量中所占的比例很低,贷款利率浮动增加的经营收入也非常有限,全市每月仅40万元左右。
贷款定价对商业银行来说还是一项新业务。由于我国长期实行严格的利率管制,利率不反映资金价格,商业银行也都没有建立贷款定价机制。贷款利率浮动范围的增大使商业银行可以有限度的试行贷款定价的措施,但是目前商业银行对于贷款定价还都没有出台相应的办法,农村信用社对这项业务的内涵更不熟悉。
二、再贷款与再贴现利率提高对商业银行贷款和票据融资业务的增长应有抑制作用,但是由于再贷款与再贴现利率提高与扩大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操作目标相互矛盾,形成效应对冲;下调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与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形成政策效应对冲;不同货币政策工具的“告示作用”发出了相互矛盾的信息。中央银行调整再贴现、再贷款利率的作用是:1、通过影响商业银行的资金成本,借以影响商业银行的融资意向。当中央银行提高再贴现、再贷款利率时,商业银行会有两种反映:或者是减少从中央银行的借款,因为提高利率以后,对商业银行的贷款需求起着一种抑制作用,这样就直接紧缩了信用;或者是按照同样的幅度提高对企业的贷款利率,因为若商业银行不提高贷款利率,其赢利就会减少。提高对企业的贷款利率会抑制贷款需求,从而间接地起到了紧缩货币的作用。2、产生“告示作用”,以影响商业银行及大众的预期。比如,当中央银行提高再贴现、再贷款利率时,就预示经济要紧缩。这一“告示作用”会在很大程度上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直接影响,特别是商业银行一般会自觉的与中央银行保持一致,按同样幅度调高向企业的贷款利率。人民银行从2004年3月25日起对再贷款和再贴现实行浮息制度,实际操作是提高了再贴现和再贷款利率。再贷款在基准利率基础上向上浮动0.63个百分点,再贴现在基准利率基础上向上浮动0.27个百分点。再贷款、再贴现业务在淮北市的对象主要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社2004年不在浮息范围之内,按3月末7000万元再贷款、3900万元再贴现余额计算,股份制商业银行由于浮息制度每月增加再贷款利息支出3.68万元,增加再贴现利息支出8775元。再贴现利率的提高使贴现利率随之提高,从理论上分析,这将抑制票据融资业务量的增长,在总体上抑制股份制商业银行贷款的增长。
淮北市的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央行扩大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和实行再贷款浮息制度,用意之一是要稳步推进利率的市场化改革,不过从政策效应来看,这两项政策措施目前对商业银行经营的作用结果恰恰相反,形成效应对冲。在当前的宏观经济形势下,扩大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不但不会抑制贷款增长反而会激励商业银行增加贷款投放,因为我国的贷款需求与贷款利率不相关,贷款利率浮动范围扩大而存款利率保持不动的结果是存贷款利率差增大,贷款越多收益就越多,起着引导商业银行增加贷款的作用;而实行再贷款浮息制度目前是提高再贷款、再贴现利率,目标却是要抑制商业银行贷款增长,实际情况是贷款利率浮动范围扩大增加的收益足以补偿再贷款、再贴现利率提高增加的利息支出,对商业银行贷款增长不起抑制作用,2004年4月末,淮北市贷款余额比上年同期多增加4.69亿元,就说明了这一点。
另外,从2003年12月起,中央银行将商业银行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由1.89%下调到1.62%,与2004年4月25日实行的差额存款准备金率制度也形成效应对冲。中央银行在2003年末降低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明显是鼓励商业银行增加贷款;而2004年4月实行差额存款准备金率却提高了存款准备金率,增加了商业银行的超额资金储备,对贷款增长具有抑制作用,这两项政策工具的操作效应也正好相反。调控的结果是,由于淮北市商业银行机构在2004年4月末有资金存差74亿元,存贷款比例仅57.2%,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并不影响商业银行的贷款能力。
货币政策工具操作除直接作用于商业银行经营外,对社会公众预期也还有“告示作用”,这是判断央行货币政策工具是否强有力的标准之一。央行不同货币政策工具操作目标的相互矛盾对社会公众发出了相互矛盾的政策信息,使社会公众对货币政策预期变的不确定,这将影响甚至部分抵消货币政策效应。
三、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和实行差别准备金率制度与再贴现、再贷款增加也形成政策效应对冲,因此对商业银行贷款能力不起抑制作用。中央银行于2003年9月、2004年4月两次提高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率共计1.5个百分点,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又提高0.5个百分点,按照淮北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含政策性银行)2004年3月末的存款余额计算,共增加存款准备2.48亿元人民币,等于冻结2.48亿元资金不能用于增加贷款。但是,同期人民银行对淮北市各商业银行机构办理再贷款、再贴现的资金限额从1.6亿元增加到2.4亿元(不含农村信用社专项再贷款),再贷款、再贴现已经部分补偿了提高存款准备金率所增加的储备金,在这种情况下,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和实行差别准备金率制度对商业银行的贷款能力起不到抑制作用。所以,不同货币政策工具之间在操作上的不能相互兼顾和有效协调,特别是存款准备金率变动与再贷款、再贴现工具的不协调,与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扩大的不协调使货币政策操作难以达到预期目标。
四、商业银行多年来积累的资金存差给金融宏观调控增加了困难。1998年以后,淮北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资金呈现存差并逐步扩大,到2003年末,除股份制商业银行外,资金存差78.6亿元,贷款/存款比例50.4%。资金存差增大所产生的突出问题是央行和银监机构保持商业银行贷款适度增长的各项措施在实施中均不容易达到预期目标。以央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为例,2003年9月以后共增加商业银行超额储备2.48亿元,但是,增加的超额储备金与78.6亿元的资金存差相比金额太小,就是将货币乘数因素考虑在内,也不足以对商业银行的贷款能力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存差扩大对银行业审慎性监管的负面影响更大,这是由于目前商业银行的投资渠道单一,只要经济运行状况良好,企业效益提高,商业银行的贷款意愿就会迅速增强。淮北市的情况是,在全国经济增长加速的带动下,从2003年初开始,经济增长明显加快,同时消费品价格和原材料价格上升,企业效益因价格的上涨而大幅度提高,2003年企业综合效益指数90.6,达到了历史上的最好水平。企业效益的提高为商业银行贷款营销创造了难得的外部条件,大量的存差资金又从内部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证,因此各家商业银行从2003年2季度起明显加大了贷款营销的力度,2003年4月到2004年3月这12个月的时间里,按照可比口径计算贷款增加了14.7亿元,是1999—2002年间贷款增长的2.3倍,而且仍然保持着加速增长的趋势。这种由经济增长拉动的贷款增长有良好的企业效益做基础,资金存差又提供了足够的流动性,因而并不违背审慎性经营的原则,银监机构依法不能够直接干预;只有在风险放大,贷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指标出现异常时,银监机构才能够干预,因而与货币政策目标不能形成有效协调,其潜在的贷款风险也很大,这就是监管的难点所在。
五、银行业监管与货币政策职能分离以后,通过货币政策工具操作或通过监管手段来影响、调控商业银行的经营行为,都面临较大的困难。监管职能与货币政策职能分离前,货币政策操作可以通过监管手段来确保其有效实施,或者并用放松监管的方法提升货币政策的有效性,这样做的特点是可以在短时间内观察到货币政策效应。监管职能分离后,货币政策效应只能通过对宏观经济金融运行趋势的综合分析来判断。由于货币政策的时滞性,相机抉择的货币政策操作不可能总是有效的,可能很快达到预期的目标,也可能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达到预期目标,甚至达不到预期目标,这使货币政策操作变得困难。另外,央行对有些货币政策工具如存款准备金率可以直接监管其实施情况,有些如利率执行情况则需要间接通过银行业监管部门的信息反馈,这又增加了货币政策的时滞性。从银行业监管的角度来分析,和平时期系统性风险的最大因素是经济增长的衰退,这种因素可以降低监管的有效性。经济增长加速会增加商业银行的贷款意愿,而贷款增长又会进一步加速经济增长。如果经济增长是实质性的,即经济增长伴随着效益和效率的提高,系统性风险相对较低;如果经济增长是虚增,即目前这种仅仅依靠基本建设和房地产投资拉动的增长,潜在的系统性风险很高,经济增长的减缓或是经济增长衰退会大幅度提升银行业经营风险。在淮北市,1994—1998年经济高增长过后遗留下大量的贷款坏帐,就是宏观系统性风险转化为微观银行风险的一个典型事例。
六、几点政策性建议
1、人民银行与银监会要加强相互之间的信息沟通,使金融宏观调控更有效。货币政策与风险监管的目标不同,但只是在经济金融体系中所针对的宏观、微观层面有所区别,其最终目标都是保持金融的稳定与金融业务的持续增长,因此应该加强人民银行系统与银监会系统的信息沟通。这种沟通应该是多层次的,即包括在京机构和省级机构、地市级机构之间的相互信息沟通。通过有效的信息沟通,形成风险监管与央行货币政策操作的有机结合,提升宏观经济金融调控的有效性。
2、关注系统性风险对银行业的影响。扩张性货币政策转变为紧缩性货币政策如果在微观上导致企业效益下降,就会增加系统性风险,而企业效益的下降再导致信贷紧缩,会进一步提高系统性风险。所以,宏观金融调控需要认真吸取1996—1997年经济增长名义上软着路却最终陷入泥潭的教训,货币政策和银行业风险监管在操作上要稳健慎重,以保持经济的稳定增长为前提,避免增加系统性风险,导致银行业出现大量坏帐。
3、提高货币政策操作的有效性。货币政策职能和银行业监管职能的分离以后,由于不能适时监控货币政策操作结果,相机抉择的货币政策要求货币政策工具的操作更加精细,不仅力度不宜过大,而且需要协调各种货币政策工具的使用,使不同货币政策工具的操作朝向相同的目标,目前特别需要协调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和再贷款、再贴现操作的一致性。
4、加强对股份制商业银行贷款的合规性检查。近几年行政性企事业单位的贷款和由这些单位担保的贷款增长较快,这类贷款采用信用方式或土地、财政担保的方式,用于土地买卖和房地产开发以及城市建设,具有很浓的行政性色彩。目前发放这类贷款的主要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其潜在的风险需要引起高度的重视。
5、现在已经需要认真研究商业银行资产过于单一的问题。商业银行资产业务现在主要集中于贷款业务,资产风险也集中于贷款风险。无论从风险规避的角度还是增加收益的角度,都不应该继续将贷款业务作为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而应该尽快使商业银行的业务多元化,使商业银行的经营真正做到增加赢利,规避风险。
央行货币政策操作对银行机构经营影响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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