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大企业:我国软件产业发展的重点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IT产业发展与应用服务研究所 孙平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软件产业的国际竞争实质上软件大企业间的竞争。大公司和企业集团是国家综合国力和国际经济地位的基础,是产业主导作用的体现。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国际竞争已完全超越了国界。国与国之间的经济竞争和产业竞争,越来越演化成为各国大公司和企业集团之间的竞争;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和国际竞争力,集中地体现在大公司和企业集团的实力和竞争力上。美国、日本和西欧几个经济大国的国际经济地位,是由一大批国际知名的大公司为后盾的。美国在世界软件产业的霸主地位,主要是由微软、IBM等软件企业支撑的。我国软件产业发展速度迅猛,但国际竞争力十分弱小,仍然面临发达国家占优势的巨大压力,提高我国软件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发挥软件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支撑作用、提高我国软件产业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是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的内在要求。要满足这种要求,只有发展软件大企业。 加入WTO以来,我国要逐步履行相应的义务和承诺,如开放市场、关税减让、取消一些非关税壁垒等等,这些都将非常大地改变我国软件产业发展的总体环境和软件企业面对的市场竞争格局。加入WTO以来,面临的挑战与日俱增的行业,几乎都是我国近几年增长较快、今后若干年国内市场潜力较大、产业关联度高、对国民经济发展影响较大的行业,而软件业正是这样的行业。我国要保持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必须不断有如软件业之类的市场潜力大、成长性好的主导产业来带动。我国软件业之类面临挑战的行业只有大公司才能经受得住国际竞争,也应当靠大公司来带动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面临挑战的行业如软件业大都属于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这类产业~般都有很高的规模经济要求和技术素质要求,只有大规模生产才能降低成本,保证产品在价格上的竞争力;只有大规模投入才能形成自主开发能力,保持产品在技术上的竞争力。这两个方面只有大公司和大集团才能做到。所以加快发展软件大公司和大集团,对我国软件产业的长远发展有着至关重要、极其深远的战略意义。 我国与其他软件发达国家的差距主要是软件企业的差距。据CSIA统计,2002年在全球软件业总额中,美国和西欧分别占据40%和31%的份额,而我国软件业在其中只占2%的份额。我国软件产业在世界中的地位是由我国软件企业弱小决定的。与2001年度世界排名前5名的软件公司相比,我国软件企业规模太小。如就软件和服务收入而言,2001年IBM为457.5亿美元,微软为238亿美元, 普华永道为215亿美元,EDS为192亿美元,Oracle为107亿美元,我国最大软件企业华为为60亿元人民币,差距十分悬殊,其中微软软件和服务收入是华为的30倍。2002年我国软件产业前100强软件及计算机服务收入465亿元,其中软件收入327亿元,只相当于微软2002年283.7亿美元收入的14%。 从企业人员规模看,我国软件企业规模普遍偏小。我国软件企业的人均规模在30人左右,而印度在60人左右。目前,在印度的7500家软件公司中,5000人以上的公司有16家,10000人以上的公司有6家;而我国最大软件公司的规模目前仅4000余人,1000人以上的大型软件企业仅占3%,50人以下的企业占67%左右,50人至200人的占26%左右。 从企业出口规模看,我国软件企业也比较弱小。2001年,我国最大软件出口企业的出口额为8600多万美元,另还有3家出口规模在1000万美元以上,我国软件出口规模仅占产业规模的7.5%。而印度最大软件出口企业规模达6.3亿美元,出口超过1亿美元的企业达12家。 缩小我国软件企业与软件业发达国家的软件企业的差距,就能缩小我国与软件业发达国家的差距。这需要做许多工作。一是国家应制定扶持软件大企业的政策措施,鼓励软件企业做大。应当鼓励软件企业间的购并,鼓励传统行业的大公司大集团参控股软件企业,带动软件企业的发展,促进资本向软件企业集中。积极落实18号文件和47号文件,推动软件企业境内外上市融资。在市场和消费方面,国家应充分利用政府采购、重大工程采购和国有企事单位采购等,为国产软件提供应用市场;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反盗版的力度,扩大正版软件的生存空间;适时开展反垄断和反倾销,为国产软件营造公平的发展环境,创造较大市场机会;灵活运用技术性贸易措施,部分阻止外国软件的进口,积极走出去,扩大出口,为国产软件创造充分的发展机会。二是在做大的同时应鼓励做强。在做强方面总的原则应是,通过提供并扩大市场,鼓励应用以振兴产业。国家有关科研资金应鼓励软件产品创新,鼓励新开发的软件产品的市场化应用,鼓励传统产业积极利用国产软件实现信息化;相关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和政府采购政策应鼓励软件产品创新与市场化应用有机结合起来,防止研发与市场脱离,通过鼓励市场化应用带动软件创新,促进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