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下岗职工不宜实施税收优惠
郑晓峰
目前,一些地方为鼓励下岗职工经商办厂,相继出台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有的涉及了减免税内容。
笔者认为此法不妥,主要有如下几种原由:
一是严重影响税收的严肃性。《税法》规定,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津、行政法规的决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的决定,减免税只能由国务院规定。一些地方对下岗职工给予税收优惠,存在各自为政,口径不一,悬殊差距等现象,并且缺乏法律依据,违背了税法统一、税权集中的原则。
二是在社会上易造成偏差和误导,给征收管理带采不利。不少下岗职工误认为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