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章归档:周明浩

上海纵志律师事务所
1991年毕业于北京国际关系学院,国际政治专业,法学学士学位。1992年通过国家律师资格考试,1996年获得律师资格。2003年取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加入纵志律师事务所之前,长期从事工程设计企业的经营管理、企业法务和战略研究工作。对企业尤其是建设工程企业的法律需求和法务实践有着深刻的理解和丰富的经验。

要害还在压缩发行人承销商腾挪空间


  纵观《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图非常明显,那就是要促使新股发行价格下降和抑制市场炒新,这也是真正关心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投资者一心期盼的。然而,拟出台的措施是否能达到这两个目的,却值得推敲。

  导致新股发行价“三高”的首要原因,在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定价过程中的权力得不到有效制约。在现有新股发行机制中,虽然初步询价阶段规定的须有20家或50家询价机构参与,可事实上新股最终定价基本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圈定的报价最高的几家机构来决定。如果这种情况不改变,即使增加网下配售比例,新股发行价格也难有令人满意的回落。这里举一个简单的...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