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1日起云南省开始执行新的再就业税收优惠及收费减免政策,其中四项新政惠及毕业生。
一、新政策将原有政策确定的税费减免、小额贴息贷款、社保补贴、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主辅分离等项政策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11年。
二、在《再就业优惠证》发放范围上,除继续保留前3年已纳入政策扶持范围的人员外,还增加了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中,夫妻双方失业、有抚养或赡养责任且生活困难单亲家庭的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对象从只限于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到厂办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以及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在有关项目的扩展上,社保补贴在过去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基础上,增加了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