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去法国学习时,专业是比较宪法和比较行政法,公共行政的老师每每引用德国著名社会学家马克思·韦伯的官僚制度理论,理解了官僚制度是一架非人格化的庞大机器,尽管其最初的目的是服务社会,但不可避免地会趋于追求自身的利益最大化。本想把他的理论在回国进入行政序列后进行验证,但是阴错阳差,数年后却转为做了国际商务律师,处理外国公司在中国以及中国公司在海外的投资和仲裁事务。
本来不想再和官僚体系问题打交道,但是,日常生活中又每每碰上。而最具新闻性的,怕是醉驾问题了。《刑法》自从把醉驾入罪并在五月一日实施之后,最高法院一位副院长指出醉驾情节轻微不入罪。之后,舆论热议,公...
权力的异化和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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