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章归档:刘太刚

姓名 刘太刚 (男) 职称或学历学位 副教授、法学博士 主要研究方向 宪法、行政法 主要学术作品 主要科研成果: 《行政许可法注评》,独著,中国社会出版社,2003.9 《世贸法学》,独著,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4 《中国县级行政组织立法研究》主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2 《行政程序法比较研究》副主编,北京市社科基金项目,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0.6 《国家赔偿法释论》副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1994年初版,1998年修订再版 《“一国两制“法律问题研究》(香港卷)行政法篇主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研究项目 ,法律出版社,1997.6 《行政法学》(副主编)公共管理硕士(MPA)教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5

公共利益的认定标准及立法思路


  公共利益的认定标准及立法思路

  ——以公共利益的概念功能为视角

  [摘要]

  从公共利益的概念功能出发,严格意义上的公共利益是发生冲突的合法需求中需要由公共权力来维护的、具有压倒性正义优势的一方需求。公共利益的认定须符合利益冲突标准、法律途径标准和价值比较标准。国家对公共利益的立法思路,应当以程序性的标准立法取代列举式的范围立法。

  [关键词]公共利益;需求溢出理论;利益冲突

  作为一个在行政、司法及立法领域越来越常用的概念,“公共利益”一词究竟有何种实用价值?这就是公共利益的概念功能问题。只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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