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宣布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六条措施;2006年6月1日起,国办转发的建设部等九部委《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开始实施,这标志着房地产市场新一轮宏观调控正式启动,各地区、各部门加强贯彻落实,也相继出台一些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的政策。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了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等9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规定从2006年6月1日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但考虑到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需求,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0 %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