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表达:农民集体行动的动力机制
——以豫东曹村8队农民集体行动为个案*
刘燕舞
(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湖北·武汉 430074)
作者简介:刘燕舞(1983—),男,湖南平江人,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人员,博士生,主要从事社会学理论、农村社会学与乡村治理研究。
摘要:国内关于农民集体行动的动力机制研究的解释框架主要有“面子”、“气”、“怨恨”、“情感”、“压迫性反应机制&rdqu...
作者文章归档:刘燕舞
关于农民土地权益的若干分析
刘燕舞
(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 湖北 武汉 430074)
摘要:本文通过对国家农村土地调整政策在当前农村实践实际情况的考察,发现这一政策在客观上制成了两类不同的农民群体,一是人少地多的农民群体,这类农民群体成了不调整土地的既得利益者。二是人多地少的农民群体,这类农民群体则成了不调整土地的受损者。此外在目前农村的实际情况下,还有一部分在农村拥有土地却又已经脱离了土地生产而生活在城市的农民群体,这类农民群体也是当前农地政策的受益者。而取消农业税和其后的后续惠农政策则在客观上进一步固化了第一类和第三类农民群体的利益,弱化了第二类农民群体的利益。...
悬垂的核心家庭
刘燕舞
以前回源村调查时不太关注家庭结构的问题,因而也很少去注意婚姻变动的情况。受最近两次在湖北京山和贵州绥阳调查经验的影响,本次调查特地留意了一下源村家庭结构的变化。
关于家庭结构的研究,比较有意思的发现是学界在打工经济的背景下来关照农村家庭结构的变化,其中比较有特色的是吕德文提出的不完全小农家庭的概念和潘鸿雁提出的非常规核心家庭的概念。不完全小农家庭概念的内涵比非常规核心家庭概念的内涵更大一些,前者主要指人口流动所带来的小农家庭的不完整的现象,其范围不仅仅限于核心家庭,后者则仅从核心家庭的角度出发对家庭结构的变动进行研究,其要旨仍然在于指出打工经...
从核心家庭本位到个体本位
——农村夫妻关系与家庭结构的变动 [Ⅰ]
刘燕舞[Ⅱ]
(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湖北·武汉 430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