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章归档:张起淮

北京市优秀律师
中国“十大风云律师”
中国“航空案第一律师”

新民网特约评论员
法制日报法制网法律顾问
法制与经济杂志社特邀评论员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
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中国贸促会国际商会调解中心调解员
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律师团成员
国际仲裁委员会网上争议解决中心专家

南华大学客座法学教授
空军后勤学院客座法学教授
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客座法学教授

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中国分会理事
北京律师协会航空法专业委员会主任
中国政法大学航空与空间法研究中心研究员

孙楠“夺子”不仅是权利而且是义务



    近日孙楠买红妹夺子之争被媒体炒的异常的火爆,不管是网络转载、电视转播、平面媒体还是广大的网友,说什么的都有,好似形成两派之口水战。作为一名律师也受之影响,故而谈一下自己的律师意见。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婚姻走到感情破裂的尽头,双方最终走向陌路,确实是件很让人惋惜的事。然而,对与错都不再重要,重要的是双方都能开始新的生活,营造一份属于自己的新的家庭。


 


    一夫一妻作为一项基本制度写进宪法,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男女平等,夫妻间应相互尊重、相互忠诚、相互扶养等,尤其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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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员依法解约,又获“零赔付”


   继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作出飞行员杨连忠的“零赔付”后,上周北京市顺义区劳动仲裁委又作出了南航飞行员刘兴建与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劳动争议案“零赔付”的裁决,裁决南航支付给刘兴建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差额12349元,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30277.5元;具体裁决如下:

一、南方航空北京分公司与刘兴建双方解除劳动合同;

二、南方航空北京分公司自双方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为刘兴建办理人事档案、社会保险档案转移手续;

三、南方航空北京分公司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给刘兴建法定节假日加班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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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员辞职三案并审"零赔付"


南航飞行员杨连忠与中国南方航空公司北京分公司劳动争议案,双方不服北京市顺义区劳动仲裁委“零赔付”裁决均提起的诉讼,且南航北京分公司反诉杨连忠培训费的三案并审。南航北京分公司在诉讼中主张要杨连忠索赔308余万元的赔偿金及违约金。现经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多次开庭审理,于2010年11月22日作出“驳回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索赔308余万元的赔偿金及违约金的诉讼请求,判决“零赔付”解除合同。

具体判决如下:

一、原告(反诉被告)杨连忠与被告(反诉原告)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一日起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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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协补偿规范”难解航班延误之痛


昨日,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向湖北机场集团公司下发《航空运输服务质量不正常航班承运人服务和补偿规范(试行)》,除春秋航空外,国内航空公司将实施新的延误补偿。

中国航协下发的这个“补偿规范”仅仅是行业自律文件,属于社会性契约(合同),既不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也不是法律法规,更不具有法律上更高位阶的效力。既然是行业自律规范,只能约束参加这个协会的会员(航空公司),而且会员可参加也可不参加,因此,执行依靠的是会员的自觉性,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尤其,这些协会会员(航空公司)对乘客也只能设定权利,并不能设定义务,这是合同的性质所决定的。

航空延误的补偿涉及广大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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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航空法有利航空业健康发展


    随着航空业的迅猛发展,我国现有各类飞机近7000架,国内地私人飞机总数已超过200架。航空运输总周转量已经连续五年居世界第二;预计2020年,我国将拥有航空器近3万架,年飞行量2000多万架次,中国已经成为世界航空第一大强国。但是由于历史原因,我国至今还没有一部规范我国各类航空活动的航空法,现在规范我国航空活动的现行法规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而其他世界大国和航空发达国家都早已建立航空法和相应法律体系。

    我国现行民用航空法规并没有对侵犯领空主权的法律责任、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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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想拖死张在元教授


武汉大学“解聘门”事件终于拉开了法律程序上的帷幕,著名学者张在元教授原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院长被武汉大学违法解聘的人事争议案件定于10月9日下午3点在湖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开庭审理。

我于8日晚乘机抵达武汉,刚落地,就接到了仲裁委的电话,告知武汉大学对该案申请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尤其是在今天的法治环境下,像这样一类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被决定不公开审理实属罕见。

法律对可以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有明确的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军队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仲裁庭应当公开开庭进行。该案既不涉及国家秘密,也不涉及军队秘密,就是个人隐私也是张在元的个人隐私,跟武汉大学毫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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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大教授病中被解聘一案首次开庭


   备受关注的武汉大学教授张在元病中被解聘一案,前天下午在省劳动争议仲裁委第一次开庭,我全权代理张在元教授向武大索赔572.2万元。因武大害怕公开审理,以所谓的本案涉及到学校内部管理规定和涉及个人隐私为由,申请不公开开庭。

    张在元方面主要诉求有3点:武大终止聘任合同行为无效;武大为今年满60周岁的张在元办理退休手续;武大应支付拖欠工资、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等相关费用及赔偿,共计572.2万元。

    张在元与武大到底是聘任关系还是人事关系,是案件焦点。像张在元这样先有人事关系、后外出深造、再回校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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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空难坠机瞬间感受---相识空难英雄张新海(图)


   上周六一早,伊春空难第一个打开舱门的张新海给我打来电话,他听说媒体邀请我录制一期伊春空难的电视节目,他也是节目嘉宾,希望和我聊聊。到达录制现场,见到这位年过半百的救人英雄,张新海第一时间向我讲述了他坠机前的瞬间感受和死里逃生的空难经历。
     
    作为哈尔滨一家公司的经理,飞机是张新海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此次飞行也是一次极为平常的外出,空难发生之前,飞机出现颠簸,他首先的想到的是飞机遇到了气流,驾驶员技术不够娴熟,没有丝毫空难来临的前兆,可是随后飞机急速下降,瞬间浓烟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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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空难责任落空——河南航空付钱不负责


    每一次空难赔偿时,航空公司都会强迫死难者亲属签订一份航空公司免责的承诺书,否则就无法领取到这杯羹,生命换来的钱。这次,当然也不会例外,而且是有过之无不及。沉浸在痛苦中的伊春空难中的罹难者家属,在焦急的等待赔偿和事故调查中,等来了一份让人心寒乃至心碎、屈辱的一纸《责任解除书》。河南航空有限公司的一纸附各种条件的责任解除书,其主要条件可归结为,“(一)根本宗旨,赔偿每人96万但不承担任何责任;(二)免去一切河南航空公司和第三人包括连带责任的所有关联人的一切法律责任;(三)放弃一切诉讼仲裁等法律途径;(四)此款的支付并不证明支付人负任何责任,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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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呼万唤始出来——河南航空的赔偿标准


     8.24空难责任还未确定,河南航空有限公司30日公布了“8·24”飞机坠毁事故遇难旅客赔偿标准,每位遇难旅客赔偿总额为96万元。早在事故刚发生后我就撰写文章点评赔偿的依据和标准,并说明赔偿金额不能少于100万,各大媒体争相报道。这一赔偿数额与我当初初步估算的相差不多,尽管少了一点且迟迟做出,河南航空公司还是比较有诚意。这与我们的媒体同仁的舆论监督是分不开的。

     根据媒体列明的款项的说明:依据2006年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64号《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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