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章归档:刘萍

触目惊心的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人民检察院刑讯逼供三十一大法

1、罚站法:陈必太强迫我 靠墙罚站,由于时间太长,我昏倒在地,随后,陈必太又强迫我跪在地上,一跪就是六、七个小时。
2、手拷法:晏爱华又指使陈必太、高中、蔡建光等人用手拷将我拷起来,吊到墙角的铁链上(现吊我十天十夜的铁链在我们手里),由于长期折磨,致使我的手腕被手拷磨得看到骨头、脚颈被铁链磨得见到骨头。
3、电警棍法:当时我只穿—件T恤衫,高中、蔡建光将我的T恤衫拉上去套在我头上,用电警棍在我赤身肉体上下捅,至使腹部一片片血痕,他们还用电警棍对准我手指电我,使我全身烧得无法忍受(他们用坏了多只电警棍),这一次他们轮翻在迎宾饭店折磨了我九个昼夜。
4、皮带抽打法:高忠、蔡建光用皮带没头没脸的抽我(是把我的皮带解下来的最后被打断成很多节)。
5、剥夺睡眠法:至2003年6月26日起直到8月6日连续42天日夜不给我睡觉轮番折磨我。
6、搓衣板法:在国俊旅社郑美恩、徐立山、徐荣兵,将我拖进一个房间,把我“背剑式”反拷着(难受的生不如死)跪在搓衣板上,一跪就是一夜。现在手腕上还留有块块疤痕,膝盖都跪肿起来,皮都跪掉了,血肉模糊。
7、链法:用铁链拴住我的双脚,肩部、腰上都用绳子捆吊着,使我一动不能动。
8、、苍蝇、蚊子法:夏天,苍蝇、蚊子特别多,徐立山、郑美恩还把拍的死苍蝇和虫子逼我吃掉。
9、吐痰法:有时还很随便地朝我脸上喷口水和痰。已没有任何尊严可言。
10、烫烟头法:徐立山、郑美恩有时还将自己抽的烟头掐在我手背上,并叫我喊他爷爷,祖宗。
11、扣板油法:晏爱华局长亲自作示范,鼓动郑美恩、徐立山、徐荣兵、蔡建光、陈子旭用手扣捏我的腋下两边(他们称之为扣板油)我的腋下两边被他们扣得由紫变黑。晏爱华讲,这样叫他疼得要命,又不会留外伤。
12、下身敲打法:徐立山做法更毒辣,他用竹片使劲敲打我的下身并说:“就算你出去也失去性功能。”使得我一度小便困难。
13、辣椒擦眼睛法:他们百般折磨,一直不让我睡觉,我困时,他们就用辣椒中间的筋擦我的眼睛,经擦多次后,我的左眼睛里长出了一块红云一样的东西,至今也无法完全消除。
14、“自产自销”法:在晏爱华的指使下,郑美恩、徐立山、徐荣兵、赵学岩、陈子旭他们把我吊起来,不让我小便,后来徐立山给我的小便用盆子等下来后给我喝,还以此为乐,说这叫“自产自销”,真是心比蝎毒。
15、方凳砸脚法:徐立山、徐荣兵发明了,用方凳砸我的脚面使脚面皮开肉绽,疼痛难忍。
16、吊钢丝法:郑美恩、徐立山、徐荣兵、赵学岩、蔡建光、陈志育用手拷将我24小时固定在南北双拉的钢丝上,一分钟也得不到休息。
17、饥饿法:7月5日至8月6日期间每天早晚只给我半碗稀饭,并用手拷将我24小时固定在南北双拉的钢丝上,一分钟也得不到休息。
18、株连法:在审讯期间郑美恩不住的告诉我说我姐姐被抓接着是我老婆被抓后是我的亲友同学被抓先后被如何的折磨等等,最后说我父母家被抄等情况来给我施加压力。
19、拳头法::郑美恩、徐立山、徐荣兵用手铐将我吊到钢丝上,他们用两只拳头猛打我的腮部,直打得我满嘴是血和肉块,还不准吐出来,硬要我咽下去。现在回想,那真是惨绝人寰,人间地狱生活。
20、竹片法:还用电警棍、竹片不时的敲打我的手指和脚指。当我被折磨昏过去时,赵学岩就用冷水将我泼醒,还开玩笑说:“你一昏过去,就绝缘了,电警棍对你不起作用了”。
21、椅子法:郑美恩、徐立山时常还将我背后捆把椅子,叫我跪在搓衣板上,他们坐在椅子上(使我疼痛难忍)。
22、摇晃法:郑美恩、徐立山、徐荣兵、赵学岩、蔡建光等人还前后摇晃钢丝,他们长期将我的双手平拉捆在钢丝上,直至双臂都变成紫黑色,腰部以下全部水肿。由于严重折磨,使我的左臂侧神经被拉坏死,手和胳膊失去知觉。
23、啤酒扳法:徐立山还别出心裁地用他们喝啤酒时用的扳子反扳我手指。把我的十个手指全部扳肿起来,指甲里充满淤血,曾几次被痛昏死过去。
24、冷冻法:我曾几次被折磨得痛昏死过去,他们就用冷水泼我,把我泼醒后,就将空调温度调到最低,用电风扇对着我吹,冻得我全身发抖。
25、噪音掩盖法:不论白天黑夜,鞭打我时就将电视声音开得很响,来掩盖我的叫喊声。
26针刺法:由于用筷子竹片敲我手指,用方凳脚踩(我的手指脚指都充满淤血),郑美恩还叫徐立山用缝被针刺我手指甲,说将淤血放掉才会好得快些,不久,我的十个指甲全部脱落,现在我仍保留两玫,经过折磨后,我的

江苏盐城市阜宁县检察院“持权抢劫”主管部门甭玩“躲猫猫”


 

江苏盐城市阜宁县检察院持权抢劫主管部门甭玩“躲猫猫”
 
本报记者郑科授 实习生林采蓉 何海英 廖敏
 
编者按:权力失去监督和制约必然产生腐败,这已被大量的事实所证明。同样,失去监督和制约的办案,无疑为搞刑讯逼供提供了条件,也必然会产生大量的冤假错案,殃及无辜。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人民检察院的一些干部违法办案的情况,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下面这篇报道反映的是阜宁县城市管理局干部刘萍无辜被阜宁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长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案,这些事实,在推进法治的今天,确实是为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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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阜宁检察院不能再做“躲猫猫”这样“荒唐”事


 

江苏省阜宁检察院不能再做“躲猫猫”这样“荒唐”事
------检察院违法办案的部分材料证据目录及部分说明
 
1. 受伤照片可以证明我受伤的部分情况。
2.与阜宁县医院郭雄虎主任的谈话录音。在审查期间,阜宁县检察院请阜宁县医院郭雄虎主任,给我看伤及陪检察院和我一起去南通医院和盐城医院看伤的经过的谈话录音。录音中讲述了阜宁县检察院检察长请他去给我看伤的经过.说明了阜宁检察院刑讯逼供后,想方设法进行掩盖犯罪事实。(录音在碟片里)
    3.与阜宁检察院检察官杨秀松的谈话录音。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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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阜宁检察院晏爱华、郑美恩等执法人员“持权抢劫”之迷



任何强迫别人服从自己意志的言行都属于暴力。"枪"是暴力,"权"也是暴力。"权力"者,强加于人的能力也。用暴力将别人的劳动果实据为己有即抢劫。江苏阜宁县检察院晏爱华、郑美恩、陈必太等人于2003年6月26日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非法拘禁,酷刑相加,以暂扣为名抢劫无辜受害人刘萍近50万元。   


庄严的检察院内养着一批"持权抢劫"的人渣。



在受害人刘萍5年无数次的声讨和反映下,还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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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申诉帖暗示网络民声渠道稀缺


10万申诉帖暗示网络民声渠道稀缺
时间: 2008-11-18 9:04:00   来源: 国脉电子政务网   作者:唐潮

  一科长网上发帖伸冤五年终获国家赔偿

  江苏盐城阜宁县城管局市容环卫科科长刘萍被阜宁检察院以监视居住名义对其非法拘禁,被关5个月,然后上访5年,发帖10万,最后终于在今年的11月10日讨回公道,获得国家赔偿金。对于自己的“胜利”,刘萍首先感谢的是网络,庆幸自己学会了上网。(11月13日《南方都市报》)

  “官员上网”正在成为主流,成为媒体追随的噱头。当然,一切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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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阜宁县检察院刑讯逼供


晏爱华(阜宁县原反贪局局长)、陈必太(原反贪局副局长)、郑美恩(原侦察一科科长)、徐立山、徐荣兵、高中、赵学岩、蔡建光、陈志育滥用职权、公报私仇,刑讯逼供,严重侵害了公民的人身权利。
  晏爱华、郑美恩、徐立山、徐荣兵、高中、赵学岩、陈志育等人在协助侦察审理原阜宁县人大副主任朱月林涉嫌受贿案中利用职权,以我窝藏脏款为由,实施暴力手段,对本人(刘萍)采取刑讯逼供,百般残酷手段进行人格、肉体和精神上的催残,致使本人至今(近四年)还留有数块伤疤,耳朵变形,每逢阴雨天,全身酸麻,左胳膊更是又酸又痛。具体事实如下:

二00三年六月十九日,岳父朱月林(原阜宁县人大副主任)因涉嫌受贿被立案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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