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预算法等四部法律的修正案正在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笔者上全国人大网查看了一下,针对具体条款,最多的公众意见已超过40万条,最少的也超过了4万条。这显示了我国公民对国家事务的高度参与感与责任感,同时也表明,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尊重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是立法工作的极为重要的一环。笔者谈谈这次预算法修订过程中个人几点体会。
立法应体现人民的意志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而这一过程中,要“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
从预算法修订看立法过程的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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