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章归档:郑琳莎

法学硕士,经济学学士, 方向:制度经济学,卫生经济学

(译文)任意权力.寻租和腐败


【内容摘要】
这篇文章把腐败看作是一种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违反合同的行为。这并不一定意味着腐败就是不道德的,因为违规行为的性质实际上是以其所依据的合同的特征而定。正是如此,在许多情况下,腐败的产生就是对制度缺陷合理的并且能理解的反应,而制度的缺陷通常不是偶然的。
为了说明这一论点,将分析三种不同类型的制度架构:发达国家,不发达国家和转轨国家。与主流理论研究腐败的方法不同,这里主要讨论在不同制度架构下,腐败产生的不同原因、范围和结果。因此,规范化的结论应有所调整。






我非常感谢A. Brzeski, R. Daniels, H. Hoppe,&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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