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界、私心及私有制


 

边界、私心及私有制

 

宇宙中有无数实体、事物,如何定义这些无数实体及事物?我想,这就涉及到所谓的边界问题。没有边界,就没有不同的实体及事物;有了边界,就有了不同的实体及事物。因此,边界是区别实体及事物的关键标志。

边界的意义是什么?就是标志实体及事物成分,或标志实体及事物本身,边界内与边界外属于不同的实体或事物。有了边界,才使人类可以区分不同的实体及事物。正是不同实体及不同事物之间有着清晰的边界,才使人类认识到宇宙中有不同事物。

边界标示实体及事物的有限性。

在客观世界,边界很容易被人类观察、理解和区分。大到宇宙实体及宇宙事物,小到人类个体组织、细胞,地球上的微生物、量子等,都有着自己的边界。边界是生命的重要标志。如果人的细胞、组织没有自己的边界,人的生命就可能连“烟雾”“暗物质”都谈不上。因为,即使是烟雾、暗物质,也有属于自己的、以区别于其它事物的特征即边界。人的皮肤构成人的生物边界,人的实践能力构成人的行动边界,人的思维构成人的意识边界。正是因为有了边界,宇宙才呈现出丰富多彩,生命和社会才呈现出了有限性、边界性。这种有限性、边界性不仅体现在时间长度上,还体现在空间体量上。当然,也可以说,正是因为生命的有限性,才标示了生命的边界。至于这两种说法哪个在前、哪个在后,则不属于此处需要探究的论题。

但是,在人类社会,尤其是在人类社会的思想领域、知识领域、意识领域、关系领域,要认识到其边界,则需要借助一定的知识。没有掌握和运用一定的知识,就无法理解人类社会中各种不同的思想、认识、观念、关系等的差异性、有限性。人类不同的思想、认识、观念、关系等,也是因为它们之间有着边界,才使得人们能够辨识它们之间的差异性、不同性。

可以说,边界界定了事物生命及其运动的重要实质。

有了边界,就有了“私”。没有边界,就没有“私”。所谓“私”,就是边界。边界里的属于“私”,边界外的属于另一个“私”,也可把这种“私”或“私”与“私”之间的空隙统称为公,但它或它们其实都可以划分为另一个“私”,可以把“公”细分成不同的“私”,可以把“公”看成是由不同的“私”组成的。以边界理念角度看,世界上并没有真正的公,公与私,只是相对而言的,并不是绝对的。这样看来,所谓“灭私”,则从根本上违背天理、天意,违背自然法则、宇宙法则。所谓“存天理,灭人欲”,是根本不可能的。一方面,不可能灭人欲,因为,无论是作为集体的人,还是作为个体的人,都是由有着边界的人所组成的。人的边界就是人性、人心、人情、人的意识。没有边界的人是不存在的。另一方面,“存天理”本身属于另一个“私”、另一个边界、另一个“视界”或“世界”。天是什么?它与地有什么区别?天的边界在哪里?天理存于何处、载于何处、藏于何处、隐于何处?何处可以存天理?这就必然涉及到事物、涉及到边界,进而涉及到“私”。

进一步分析,所谓“私有制”,其实就是人类社会所有成员须共同遵守的某种边界规则,这种边界规则构成了人类社会存在的基本要素。人的个体生命只能在其边界规则内活动。在边界规则内活动就属于私有的生命运动形式,就形成了私有制。没有边界,就没有私有制。没有私有制,人的生命及活动就没有了边界,人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本标志和基础,也就没有了人,就没有人类社会。也就是说,私有制本身不是侵害他人利益的规则,而是相互尊重的共同的行动规则。只有形成相互尊重的共同的行动规则,则是好的私有制,也才是好的共同的行动规则,否则,就不属于好的共同的行动规则。那些只要求一部分人尊重另一部分人的所谓的共同的行动规则,则属于不好的规则,属于不好的边界、规则,属于不好的“私有制”。

在有边界的社会,如何使自己和他人共同发展?这就需要所有个体都树立“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价值观念,人人都要为他人创造并提供有用的价值。只有使他人从自己这边获得所需要的使用价值,才能使自己与他人获得共同的发展。自己如何创造价值?这就需要自己不断地创造、创新,创造并提供更多、更好的可供他人使用的使用价值及正外部性,让他人在获得你提供的产品(包括正外部性)中感到生活越来越方便、越来越有获得感、生活越来越美好、社会越来越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