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八致安徽省人社厅并阜阳市人社局


     我一直选择的是信息公开,在法治中国建设与发展的过程中,每一位都是参与者,见证者,推动者,我也一直是理性的发声,也希望通过公开,让大众做出自己的判断以此推动社会往法治方向走,往尊重正直的方向走。

  2020年之前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执行的是旧文件,本来2020年即旧文件执行的最后一年,我完全经过自己的努力获得职评的最后一个硬件,然而因市教育局论文获奖通知滞后而遗憾错过,2021年试行新文件,本来以为是教育与人社共同主持评审,会考虑2020年滞后问题,同时更应该会考虑新旧文件过渡,会考虑衔接过渡,但实际在执行时却一刀切,新文件执行,同时旧文件废止,而这与人社部60号文,职称评审标准坚持先立后破相悖,更与中央工作会议“先立后破”相悖,我想问的是当省厅文件与人社部文件,与中央工作会议精神矛盾,到底该听谁的?是不是上位法要服从下位法?还是要按照法理来即下位法要服从上位法?
    其次我提供的材料,按照新文件要求,少一次岗优,其实在此之前的岗优是要才会有,不要一般是没有的,而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我都未曾要求过任何荣誉,而是一直在埋头做事,从未追逐名利,从未沾染各种不当利益,这也是我一直做人做事的底气,希望人社部门,更希望国家能够从一直埋头做事的事实出发充分考量,与此同时我提供了至少四份替代材料,(1)与教育部主管司长就教育改革与发展进行的几次交流材料  (2)与教育部数学学科(我是数学教师)的新课程标准两位核心组成员,教授,博士生导师近十年的教育教学,教材教法等方面的材料 (3)参与国家十三五,十四五活动并受到国家发改委表彰的材料  (4)受县长委托,撰写对促进我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以建议材料及其它材料,然而这些还不如一个张口就可要到的岗优,但知识分子从来是正直的,也是刚烈的,所以请人社部认真研究,从事实出发,从当事人所做的各种实事出发,将心比心,给埋头干事者一个负责任的交代!
   可以对比当下的反腐,不少官员的所作所为都是违反规定的,而我们在坚定理想信念,从来不想沾染利益,也不想通过输送利益来实现梦想,即使在职称评审上也是如此即只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获得,国家既然在大力反腐,那么对严格遵纪守法行为是不是应该伸张?他们平时付出的艰辛,心灵的坚守是不是应该得到肯定,不说是谁的责任了,当60号文已经明确职称评审标准坚持先立后破的原则,当中央工作会议精神也重申先立后破,坚称按照省两部门要求的评审符合规范有说服力吗?
   从现实来看,要推动两个方面的拨乱反正,一就是全面从严治党,及时清理腐败分子,另外一方面就是对那些冤假错案及时纠错,纠正,这样整个循环系统才能相对平衡,可喜的是我们看到国家就是两边发力即一方面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的正风肃纪,另外一方面改善人民信访,行政复议机构的设立,法检联动等等,但存在的问题是有这种机制了,关键是界定与争议,以及得不到切实执行,形式还是大于内容,解决问题还是很困难,所以下一步重点是抓落实,不折不扣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