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历史,时代,人民去检验,请国家,请安徽省人社厅主动纠偏


    2021年12月13日公示结果后的第二天,我就迅速向有关方面反映问题,但在先行的反映问题处理机制下,又打回了原地,甚至打回了与评审不相及的所在单位以及上级管理部门,事实上当时他们也只能向评审部门呼吁综合研判,但没有激起一丝涟漪,甚至都没有反馈。

    我在自己的自留地上持续发声,没有任何攻击目的(事实上许多人能洁身自好吗?),就是希望理性的记录事情的来龙去脉,至于谁对谁错,那样做合不合适?有没有把党与国家开展职称评审的精神,有没有把做好人才工作落到实处?我自己说的不算,那就留给历史,时代,人民去检验吧!但我时常检视自己,感觉没负国家,没负时代,没负人民,而这一直是我做人做事的底气所在!

    我想经历过许多改革的专业人士都知道改革一直是渐进的,是注重衔接的,经过各方持续的努力,2022年11月30日人社部发布了60号文,其中明确指出:在职称改革推进中,要注重改革前后的衔接过渡,先立后破,力戒简单化,一刀切,以破四维,立新标为突破口等,遇到重大情况,及时向人社部报告,随后在2023年安徽省人社厅结合上述文件精神,发布了38号文,我想有了这些文件,就为问题定了性,为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根本遵循,但至今阜阳市人社局仍然坚称评审符合规范。我理解纠偏的难处即一旦纠偏了,许多以前的问题就会一哄而上,使职称评审工作陷入到矛盾与尴尬的漩涡中,但我想只要事实清楚,就应该敢于纠偏,给当事人一个更负责任的交代,更在于本应该在2019年,2020年就参评的,但却一次再一次的错过,希望相关方也能将心比心,换位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