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检查力度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
人民新闻报平昌讯(彭庄 谭志高 报道)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对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提高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全面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要求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品的精神。
执法人员结合“春雷行动2022”保护未成年人子行动为契机,以校园周边食杂店、商超、烟酒店等经营主体为重点,逐户排查,并向食品经营业户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督促学校、幼儿园周边食品销售者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商品。
检查中,执法人员在饮品类销售柜、收银台等醒目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标志。在下一步的监管中,将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标志落实情况纳入监督检查范围。
未成年人处在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使用和滥用酒精不仅会对未成年人的身体造成永久伤害,还会影响到未成年人的情绪和性格。下一步,我局将扩大检查范围,对违法在学校和幼儿园周边销售酒、向未成年人销售酒,以及不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标志的,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查处,有关情况也将纳入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近日,我局云台市场监管所对位于平昌县邱家镇文星街邱某、夏某两家副食品门市内经营销售的“马六甲”、“国窖1573”、“江口醇”、“小角楼”、“泸州”老窖、“郎酒”、“老村长”等酒类的区域内显著位置未落实限期整改“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的标志”警示标语,对外从事酒类经营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属违法行为。我局将上述行为立案调查处理。
通过此次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项执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领域的违法行为,着力营造了未成年人消费市场的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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