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大禹川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老君山振兴行动谅解备忘录
大禹川文旅(2020)51号
老君山振兴行动参与人:
自从老君山振兴行动开展以来,极大地鼓舞了老君山投资人收回成本,挽回损失的信心,但是,由于疫情的严重影响,加上暴雨洪灾的极大破坏,我们一系列策划、规划和积极措施无法正常实施,鉴此,我们与相关人员充分协商,达成如下谅解:
一、老君山振兴行动是大禹川公司自发组织的经济活动,老君山投资人也是自愿参与,相关参与人申请退出,我们同时停止履行相关责任与义务。
二、老君山振兴行动参与人退出后,必须自动放弃约定的权利,我公司按约定退还相关款项,依规处理善后事宜。
三、老君山振兴行动参与人必须认识到老君山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和对洛南文化旅游的破坏性,珍惜大禹川公司和费宏伟同志勇于担当,挽狂澜于既倒的政治责任和果敢精神,自觉维护大禹川公司的商誉和费宏伟同志依规处理老君山债权、债务的权威性,自觉维护大家的合法权益。
四、老君山振兴行动是保障4000名老君山难民根本利益的有效途径,相关人员退出后,依然可以享受疫情之后的优惠权益,疫情前约定的所有优惠权益,一笔勾销。
五、本谅解备忘录自老君山振兴行动参与人签字之日起生效,以前有与此冲突的文件以本谅解备忘录为准,解释权归我公司。
特此立据,不得反悔。
签字: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