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文俊
内容提要:该文阐明了老子“德治”政治思想蕴含了深厚的民主思想,而且反映出了“民主政治”的本质。它是今天“以德治国”的民主政治的土壤,对政治体制改革将带来深刻的思想启迪。
主题词:老子 “德治” 民主 内含
老子“以德治道”的“德治”思想蕴含了深厚的民主思想。
在《道德经》中,老子讲的“道”、“德”,它们具体指的是什么?概括的说,“道”,即指的是“柔弱胜刚强{包括“刚强胜柔弱”}之道”;“德”,即为“道”的思想、行为规范。
在“道”与“德”的关系上,老子说:“道生之,德畜之”;又说:“孔德之容,惟道是从”[1]。从而老子提出了“道德一统”的思想。同时,老子为了使“道”用于正道,而不是邪道,从中老子揭示出了“以德治道”的思想。老子“以德治道”的思想表现在“得道”和“治道”两个方面:从“得道”方面来看,老子揭示出了“德高道高”的武学思想;从“治道”方面来看,老子揭示出了“民心无敌”的武学思想,和“德治”的政治思想。
这里,只说“德治”。
那么,具体说,老子“德治”的政治思想是什么呢?
在《道德经》中,老子揭示了“德治”的思想和观念:
一是“忘我”观。
老子说:“生之畜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2]。他认为,“道”,即“柔弱胜刚强{包括“刚强胜柔弱”}之道”养育出来后,不把它据为已有,不为个人所依赖,不以个人的意志去主宰它,这就是极其高尚的品德。而正是有了这种高尚的品德,故能 “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是以圣人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做到“忘我”,方能实现“有我”。
二是“爱民”观。
老子说:“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他认为,将个人的利害得失与天下苍生的命运连在一起的人,方才能够得到百姓的爱戴和拥护;以爱天下苍生为已念的人,百姓才会相信他,并靠他为百姓办事,百姓方才放心。老子又说:“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3]。他认为,圣人的思想虽然是经常处于变化之中的,但是不管怎么样变化,都要把百姓的心思作为自己的心思,才能够做到“德善”、“德信”。
三是“契约”观。
老子说:“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他认为,靠“和解”、“调解”等办法,可以了结大怨,而不能了结余怨、小怨。这是不好的办法。因此圣人最重要的是,要凭借契约来调解,这样一来,既不会责备于人,当事双方也不会互相指责,而“怨”也就会顺利、彻底的解决了。老子又说“有德司契,无德司彻”[4]。他认为,“德”是通过凭借契约办事所表现出来的,无德的人才会凭借诸如法令等等这些东西。故按照契约办事,方才能够做到对等、公平,体现出“平等”,体现出“以德服人”。
四是“正义”观。
老子说:“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中的“道”,从老子的“道德一统”的思想去看,“道”就是“德”。故这句话也可以视为:以“德”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而其中的“德”,就是指的上述老子的“忘我”、“民爱”、“契约”观。这些思想和观念,正构成了“正义”的本质内容,和构成了衡量战争是否“正义”的判别标准。
同时,“正义”也反映在对待战争的立场和态度上。老子说:“夫乐杀人者,则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老子又说:“夫唯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老子又说“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在老子看来,滥用“兵”、滥用“武力”,带来的是灾祸,令百姓痛恨,而有“道”、“德”的人,是不会滥用“兵”、滥用“武力”的。即使发生了战争,出现了战祸,老子认为,也要做到“杀人之众,以哀悲莅之,战胜以丧礼处之”。
五是“无畏”观。
老子说:“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他认为,只要一个人连死都不害怕了,那么拿死去威胁他,这还有什么意义呢?他还能再怕些什么呢?在老子看来,有了“不怕死”的这种胆量和气魄,必然会表现出“道高”来,而“置于死地而后生”。
老子上述的思想和观念为人们勾画出来了一幅“德治”的政治理想和兰图。由此,形成了老子的“德治”政治主张。
这就是:
从“忘我”观念出发,社会的统治者不能专有和依赖国家机器,即通过“武”和“武力”来治国,而必须做到将手中的权力用于为百姓谋福利。只有百姓得到了幸福,国家才会长治久安;从“爱民”观念出发,社会的统治者必须关心百姓疾苦,想百姓之所想,急百姓之所急,以民心为是而为是,以民心为非而为非,做到顺应民心,并身先士卒,勤奋踏实,忠于职守,带领百姓去谋利益。各级官吏是受到百姓爱戴而被百姓推选出来的人;从“契约”观念出发,社会的统治者必须按照“契约”原则去行政,不能言出法随,不能政出多门,而要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取民于“德善”、“德信”;从“正义”观念出发,要求社会的统治者必须支持和坚持正义战争,反对侵略战争及一切非正义战争;从“无畏”观念出发,要求社会的统治者必须发扬不怕死的精神,并带领百姓去克服困难,争取胜利。
老子的“德治”政治主张蕴含了深厚的“民主”思想。
其根本表现在:
一是老子的“爱民”思想,概括的说,就是“以百姓心为心”的思想。老子这个思想,是与他批判和否定统治者的“霸道”、“暴政”的思想是一致的。
在老子看来,统治者之所以会出现“霸道”、“暴政”,正是“不爱民”,而且“伤民”的结果。因此,老子讲“爱民”,就旨在杜绝统治者的“霸道”、“暴政”的出现。故体现出了“民主”思想。
同时,老子的“爱民”思想,是建立在“尊崇百姓,尊崇百姓对社会历史产生巨大作用和影响”的基础上的,故老子的“爱民”思想,旨在要统治者的所作所为要顺乎民心,顺之,则事成;反之,则事不成。故体现出了“民心”思想。
因此,老子的“爱民”思想,与“民心”思想是统一在一起的。故表现出了“以民为本”的思想。以此,体现出了老子“德治”的“民主”本质。
二是老子的“契约”思想,概括的说,就是“有德司契”的思想。老子这个思想,也是与他批判和否定统治者的“霸道”、“暴政”的思想一致的。
在老子看来,治者之所以会出现“霸道”、“暴政”,正是“以力服人”、“以势压人”,和“法令滋张”的结果。而这些,正是“无德”的表现。老子认为,只能讲“契约”,做到“以契施政”,才是“有德”的表现,才能体现出“以德服人”。
正是这“契约”关系,体现出了在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对等”、“公平”的关系,和体现出了“平等”的关系。而且,这种关系,是自下而上制定出来的,看得见、摸得着,一旦逾越了“契约”规定,被统治者就可以说“不”,故利于被统治者的有效监督。
因此,老子的“契约”思想,其所体现出来的“对等”、“公平”思想,是与“平等”思想统一在一起的。故“按照契约施政”,以此,则体现出了老子“德治”的“民主”形式。
所以,“以百姓心为心”的“民主”本质,和“有德司契”的“民主”形式,它们构成了老子“德治”的根本,表现为“民主政治”。
由此可见,老子是中国,乃至世界提出“爱民”,和“民心”思想的第一人;也是中国,乃至世界提出“契约”,和“平等”思想的第一人。而且,也是中国,乃至世界提出“民主政治”思想的第一人。
这里,可以给老子“德治”政治主张下一个定性的结论了。这就是,老子“德治”政治主张是以“柔弱胜刚强”理论为基础的,以“道德”思想为表现的,实现的以“爱民”的“民主”本质和“契约”的“民主”形式有机统一的“民主政治”,是人类社会不断追求的美好政治理想。而将老子“德治”政治主张运用于治世,就叫做“以德治国”,就叫做“德治”。
然而,孔子则提出了“仁政”的政治主张。以之与老子“德治”政治主张相悖。
那么,孔子的“仁政”是什么东西呢?
这就是,孔子无视老子“柔弱胜刚强”理论,并篡改和修正了老子的“道德”思想,使之变成了“宗法伦理道德”,在此基础上,孔子从维系既有的统治秩序出发,讲“克已复礼”,讲“仁者爱人”,从中贯穿了以“仁”、“爱”和“忠”、“孝”为核心的,并通过行为“操守”和思想“教化”来实现的,最终达到“齐家、治国、平天下”之目的的政治形式,和政治理想。
两相比较,可以看出,老子的“德治”与孔子的“仁政”有着本质上的不同。这种不同,就表现为要不要“民主”的问题,有没有“民主”的问题。
今天,有不少论者将老子思想与孔子思想混同在一起,认为孔子也讲“道德”,故认为孔子也讲“德治”。这种认识完全是错误的。
正是这种认识上的错误,使得今天中央提出的“以德治国”方略出现了偏差,收效甚微。
今天的“以德治国”,大都表现为提倡“五讲四美”、“三热爱”,提倡做“好人好事”,提倡“见义勇为”等等。这些举措,虽然对扭转“一切向钱看”的社会不良风气起到了一些作用,但是对社会出现的“盗贼多有”的问题、腐败问题、分配不公问题等等未能有效治理,百姓怨气甚大。因此,这种“以德治国”,其实质,就是在用孔子的“道德”思想,即用“思想、行为规范”来治国。其治标不治本,自然收效甚微。
应该看到,所谓孔子的“德治”,仅仅表现为一种“教化”,表现为一种思想、行为上的“规范”。而老子的“德治”,则表现为一种“政体”,表现为一种“政治形式”。
而为什么说老子的“德治”表现为一种“政体”,表现为一种“政治形式”呢?
简而言之,因为,老子的“道”,就是“国家机器”的抽象;老子的“德”,就是“以德服人”。故其“以德治道”的政治主张,就在于把“国家机器”纳入“以德服人”的轨道,体现出“德治”,而不是搞“以力服人”、“以势压人”,不是搞“霸道”、“暴政”。所以,老子把“道”和“德”有机统一在一起,讲“以德治道”,这就充分表明了老子的“德治”,就是讲的如何施以“德政”的一种“政体”、一种“政治形式”。
而这种“政体”,这种“政治形式”的基础和根本,正如老子所指出的,就是要做到“爱民”,并顺应“民心”,和做到按照“契约”来进行社会管理,以体现出社会的“对等”、“公平”,和“平等”。概括的说,就是要实现“民主政治”。
反过来说,要做到“爱民”,并顺应“民心”,和要做到按照“契约”来进行社会管理,体现出社会的“平等”,所有这些,并非单纯依赖“思想、行为规范”就能够办得到,而必须要靠“政治体制”、“政治制度”、“政治作风”,方能实现。所以,从这个层面看,老子的“德治”,也就是讲的一种“政体”、一种“政治形式”。
因此,今天提出的“以德治国”方略出现偏差,收效甚微,其原因,就是把“以德治国”当成了一种“教化”,一种思想、行为上的“规范”,而不是把“以德治国”看成是一种“民主政体”、一种“民主政治形式”。这正是产生错误的关键所在。
那么,按照老子的“德治”思想,对今天的“以德治国”应当带来怎样的启迪呢?
应当看到,老子“以德治道”的思想乃是今天民主政治的土壤。无庸置疑,在今天加强“民主政治”的建设中,必须贯彻和坚持老子的“以百姓心为心”和“有德司契”的思想。
对于如何做到“以百姓心为心”?
概括的说,一是要体现“忘我”思想。不把“道”,即“统治机器”据为已有,不为个人所依赖,不以个人的意志去主宰它;二是要体现“爱民”思想。要关心百姓的疾苦,维护百姓的利益;三是要体现“民心”思想。要以民心为是而为是,以民心为非而为非,做到顺应民心。
同时,在老子的“民心”观中,要贯穿老子的“善恶”观。
具体说,老子的“善”、“恶”观统一于“德”。
在老子看来,“善”,即表现为“以德报怨”。这正如老子说:“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德信”[5]。老子认为,善良的人,我以善意对待他,不善良的人,我也以善意对待他,结果就会使他也变得善良;诚实的人,我相信他,不诚实的人,我也相信他,结果就会使他变得诚实。正是在“不善良的人”变得“善良”,和“不诚实的人”变得“诚实”中,充分表现出了老子的“善”、“信”观。这就是老子的“以德报怨”的思想。而相反,老子认为的“恶”,即表现为“以怨报德”。在老子看来,“不善良的人”不接受“善意”,和“不诚实的人”不接受“信任”,甚至反目相向,滋事寻仇,这就在为“恶”。这就是老子“以怨报德”的思想。
老子的“是非”、“善恶”观,就为支持什么,反对什么,和如何落实“以百姓心为心”,就提供了判别依据和标准。
对于如何做到“有德司契”?
概括的说,就是要体现出以“契约”来管理社会的思想。并在“契”和“法”之间,做到“重契抑法”、“以契彰德”。
在老子看来,主要的社会管理就表现为“契约”管理。故“契约”关系充满社会,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并通过这“契约”管理,体现出“以德服人”,体现出“德治”。正是如此,老子视“法令”管理为“无德”,是“以力服人”、“以势压人”的表现,是“霸道”、“暴政”的反映。这就是老子之所以有“重契抑法”、“以契彰德”思想的原因。
同时,从老子“有德司契,无德司彻”的思想来看,“契”和“法”是一对矛盾,它们之间存在着“二律背反”的关系。因此,在社会施政之中,靠“契”,或者靠“法”,是容不得半点含糊的。在老子看来,只有靠“契”,才方为“德治”。非此,则不叫“德治”。
以老子的思想来看今天的“民主”和“法制”,就贯穿着同样的道理。因为“民主”和“法制”同样是一对矛盾,它们之间同样存在着“二律背反”的关系。故今天把“民主”和“法制”混为一谈,提出“建设民主和法制的国家”的说法,这在理论上是说不通的,在实践上必然要带来混乱。带来诸如,究竟是“民主”多一点,或者是“法制”多一点的问题,甚至是以“法制”代替“民主”问题,等等。因此,今天不应该把“民主”与“法制”相提并论。而就是在提“法制”的时候,也应该理解为“以契约为基础的法制”,是“民主”的补充。这样的表述,才能真正体现出民主的精神。
特别是,以“以百姓心为心”和“有德司契”为根本的“德治”思想,必须“物化”,建立起民主机制,和权力制衡机制、监督机制,等等,才能把“民主政治”落在实处,才能有效杜绝滥用权力、贪污腐化,和社会不公等等问题,以推进社会发展。
综上所述,老子“德治”政治思想蕴含了深厚的民主思想,而且反映出了深刻的“民主政治”的本质。它是今天“以德治国”的民主政治的土壤,也对今天的政治体制改革将带来深刻的思想启迪。而孔子的“道德”思想,其实质,是与民主相悖的,根本就不是“德治”。这在“以德治国”的今天,尤其要引起高度警惕的。
引文注释:
[1]48 [2]102 [3]98 [4]141 [5]98 李耳 道德经 北京 燕山出版社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