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交通运输、快递等物流业加快复工复产,实现稳定发展,既能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支撑,又能畅通经济循环,满足民生需要。”3月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支持交通运输、快递等物流业纾解困难加快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
会议提出分区分级精准有序引导相关企业复工,取消不合理复工审批。同时对物流业阶段性加大减税降费力度。
分区分级引导企业复工,畅通经济循环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曾指出,复工复产,交通运输是“先行官”,必须打通“大动脉”,畅通“微循环”。
交通运输部2月28日发布通知,要求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辖区内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县(市、区、旗)名单,落实分区分级管控要求。低风险地区要按照“外防输入”原则,立即全面恢复城乡道路运输服务。
截至3月1日,已有28个省份恢复省际省内道路客运。累计有126个地级市、192个县级市恢复地面公交运营。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550个城市持续全面提供地面公交服务,已开通城市轨道交通的 41 个城市中,北上广深等36个城市正常运营。
交通运输、快递等物流业为疫情防控期间城市运转和人民生活需要提供了重要的支撑和保障。
为进一步推动交通运输、快递等物流业加快复工复产,会议提出首先要分区分级精准有序引导相关企业复工,取消不合理复工审批,协调保障好复工所需的口罩等防疫物资。
加大减税降费力度,降低企业成本
交通运输是此次受疫情影响最大的行业之一,在国家政策支持和推动下,当前不少交通运输、快递等物流业已经复工。不过依然面临着人力,成本等方面的挑战。
为减轻企业压力,会议提出加大对交通运输、快递等物流业的减税降费力度。例如,在一定期限内继续实施去年底已经到期的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政策。
在3月1日至6月30日,免收进出口货物港口建设费,将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等政府定价收费标准降低20%,取消非油轮货船强制应急响应服务及收费。6月底前,减半收取铁路保价、集装箱延期使用、货车滞留等费用。降低部分政府管理的机场服务保障环节收费。
会议明确,对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应急运输任务的交通运输、物流企业,属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各级财政要给予补偿。此前,2月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已提出,对运输防控重点物资和提供公共交通、生活服务、邮政快递收入免征增值税,免征民航企业缴纳的民航发展基金。
除上述措施外,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也陆续出台一系列聚焦疫情防控关键领域和支持重点行业的财税金融优惠政策。3月2日和3日,交通运输部先后梳理发布了两批共27项涉及交通运输企业财税金融优惠政策目录清单,指导交通运输企业“应享尽享”,“用好用足”各项税收金融优惠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