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规模并未“松绑”


 

值得注意的是,“增效”并非“增量”,此次《决定》并未对建设用地规模“松绑”。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执行院长、土地问题专家严金明分析,《决定》对建设用地审批权的下放,是由于地区发展较快对土地审批速度要求提升,因而建设用地审批放权重在“布局”调整,目的是提高“效率”,而非建设用地规模“增量”,并未对建设用地规模“松绑”。

“当前部分媒体的解读颇多偏误,认为《决定》‘增加了各省及直辖市、省会城市等建设用地规模’‘三大核心城市群、成渝都市圈建设用地指标数量增加’‘土地供应将进入‘大宽松时代’等的观点都是错误解读。”严金明强调。

“实际上,未来在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土地供应计划、空间用途管制的约束下,建设用地供应的关注重点仍然是挖“存量”,控“增量”,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他认为,土地审批放权,体现了新的土地管理法要求,深化了“放管服”改革,赋予地方更大自主权。但对于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的原则没有放松。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的要求没有放松。对于国土空间规划和空间用途管制的未来执行并没有放松。

在严金明看来,赋予省级人民政府更大用地自主权,实质上压实省级政府责任,本质上还是要让地尽其用、地尽其利,促进最为科学合理的土地利用,服务最为迫切、最为需要和最为有效的土地利用诉求,例如重大基础设施用地保障、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需求、扶贫搬迁等重大工程用地诉求、公共卫生应急等公共事业用地需求,而非一部分媒体解读的“为房地产用地松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