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治理


我看治理
喻建国
治理,是治理方的主为行为。个体对某些存在采取主为行为以达到个体期望达到的目的,也即个体的一项治理。目下多半认定治理是政府的治理工具,或是政府的行为方式,或是通过某些途径用以调节政府行为的机制。治理可以释义为管理和统治。《荀子·君道》有曰:“明分职,序事业,材技官能,莫不治理,则公道达而私门塞矣,公义明而私事息矣。”《汉书·赵广汉传》有曰:“壹切治理,威名远闻。”《孔子家语·贤君》有曰:“吾欲使官府治理,为之奈何?”。
从全球范围来看,治理的概念是20世纪90年代在全球范围逐步兴起的。有关治理的理论主要是詹姆斯·N·西瑙所提出。治理是通行于规制空隙之间的那些制度安排,或许更重要的是当两个或更多规制出现重叠、冲突时,或者在相互竞争的利益之间需要调解时才发挥作用的原则、规范、规则和决策程序。全球治理委员会对治理作出如下的界定:治理是或公或私的个人和机构经营管理相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它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机构和规章制度,以及种种非正式安排。而凡此种种均由人民和机构或者同意、或者认为符合他们的利益而授予其权力。它有四个特征:治理不是一套规则条例,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治理的建立不以支配为基础,而以调和为基础;治理同时涉及公、私部门;治理并不意味着一种正式制度,而确实有赖于持续的相互作用。
    本人对治理的认识是:某一存在对另一存在或另一存在群施加作用,使另一存在或另一存在群按照施加作用的方向和顺运行的全部作为和过程。这一认识是建立在宇宙视界上的。
从这一定义出发,个体就会经常牵涉到有关治理的问题,如对自己生活的治理,对自己学习的治理,对自己工作的治理,对自己心态的治理。
    且说个体对自己心态的治理,首先要有这一个认识,个体对自己的心态肩负着治理的责任,个体对自己的心态要经常进行调适。人的心理是需要调适的,也就是说是需要协调、调理和调养的。
《淮南子·诠言训》有曰:“阳气起於东北,尽於西南;阴气起於西南,尽於东北。阴阳之始,皆调适相似。”明 ·王世贞 《艺苑卮言》卷二有曰:“李少卿 三章,清和调适,怨而不怒。”北魏·贾思勰《齐民要术·涂瓮》有曰:“火盛喜破,微则难热,务令调适乃佳。”《旧唐书·李珏传》有曰:“当四体平和之,长宜调适,以顺寒暄之节。”调适在这些古训中得到了很好的诠释。
    个体需要经常对自己身上的不成熟和次成熟的心理状态进行有效的调适,一旦发现自己身上出现了不成熟或次成熟的心理展现,就立刻调动自己的调适功夫,驱离不成熟心态的展现或是驱离次成熟心态的展现,让成熟心态占领自己的身心,主导自己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