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权是和具体人不可分离的人身利益为内容的民事权利。人身权主要分人格权和身份权。身份权是民事主体,基于某种特定的身份而享有的民事权利。本文主要为大家解析身份权中的前4个基础方面。
①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就其获得有关组织授予的荣誉称号所享有的权利。荣誉称号是政府或者有关组织因为公民法人的突出成就而授予其特殊称号不能非法剥夺。如:主持人大赛授予荣誉称号。
②基于婚姻家庭而产生的法律关系。父母与子女关系,夫妻关系等。
3.人身权的法律保护
①侵害生命,健康权的民事责任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身前扶养人必要的生活费用。伤情严重,属故意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②侵害其它人身权的民事责任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
③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精神损害,是指公民因为人身权受侵害而感到的精神痛苦。法人没有公民一样的精神活动,不存在精神损害的问题。以金钱的方式赔偿公民的精神损害,目的在于抚慰,使侵权人受到惩罚,是对受害人的补偿。精神损害赔偿抚慰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方式:致人残疾的赔偿金,致人死亡的死亡赔偿金,其它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当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人身自由权受到侵害,以及对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它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④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妇女的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人格权受法律保护。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广告、商标、展览橱窗、报纸、期刊、图书、肖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等形式使用妇女肖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