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声音:严打金融诈骗 坚决追赃挽损


 

  权威声音:严打金融诈骗 坚决追赃挽损

 

 

      特大好消息:权威的声音(原题)

  来源:小查 金融大督查

  根据G安部长讲话精神,当前处理涉经案将会有新的政策调整:

  一,所有涉经济案件应按指示重新审查。

  二,证据确凿的诈骗案件归公安处理,进行严打并坚决追赃挽损,查明资金流向,并保证灾民本金不回永远追讨!

  三,凡未确定罪行的涉经济案的民营企业家一律退出经侦系统,按对待民营企业家的态度处理,让他们良性退出,并由金融办组织财团收购不良资产,保证灾民拿回本金,消除社会民心不稳的恶劣局面。

  四,对错抓错判民营企业的案件尽快平反,对恶意造成灾民对立的作法迎头痛击!

  对鼓励用非吸名义立案与对着干的阴谋要不断揭穿和严厉打击!另外全国政协委员两会代表12月4日给全国各省七十位维权代表发了一封信件。她已把涉及两亿人的民间借贷灾难提案递交两会,从Z央传来的信息,今年将做为大事来抓,因为这已成为全国安定的巨大风险!

  全体投资落难者们,民间借贷灾难一定将作为大事来抓,这是给我们的信号!我们的任务来了,我们所有的债权人一定要团结起来,向纪委反应诉求,举报贪官腐败造成的恶劣影响,争取早日要回我们的血汗钱!

  当今在互联网时代让我们全民动员起来积极举报包括你身边的各种贪污腐败行为和为诈骗人员提供便利的地方人员,只有这样才能净化社会环境传播正能量,这些人才不敢再收诈骗分子的钱财,就能不受犯罪分子的制约,才能嘴不短手不短公平公正的为老百姓办事,我们的钱就能要回来。被骗的难民们:咱们要迅速拿起法律的武器,让那些骗子,把我们的血汗钱吐出来。

  就在刚刚,纪委表态:要一打到底!严查“保护伞”!高层此前也表态:要着力净化政治生态,营造廉洁从政良好环境。要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下大气力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使领导干部受到警醒、警示、警戒。一些地方发生窝案串案,有的地方成为腐败重灾区,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是怎么履行的?不能“新官不理旧账”。出了事,要追责。

  为什么有些平台雷前风光无限,雷后维权困难,就是因为可能存在“保护伞”。国家已经出台了“国十条”,要求必须保护出借人的利益!无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有多高,只要形式主义走过场,官僚主义不作为,都要受到严厉处罚,绝不是一句空话;只要涉嫌贪污腐败者,发现一个查处一个,有腐必反,有贪必抓,真正保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在此,小编认为以下五点很重要:

  其一,只要是地方XX发执照,地方XX监管,通过工商审核,正常收税,XX媒体公开宣传过的“非法集资”“非法传销”,且不说定性是否对,一定得搞清楚,到底是谁干了“非法”?老百姓是受了谁的误导?判案,必须以事实为依据,离开了事实的判决一定是错误判决。不讲事实,则定性绝对错误。错误定性的判决,坚决要求改判,决不放过!

  其二,再怎么说依法治国,也是D领导下的依法治国。D代表着广大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国的法律是广大公民意志的体现。拒不落实审前返还,造成投资人有病没钱看而死亡的,相关部门及其领导必须被追究责任。一个也决不放过!

  其三,即使构成的“非法”,但资金用到了实体上,企业正在运转。突然打垮了企业,活干了半截,搞清盘肯定还不起老百姓的钱。滥用手段,强行打垮企业的,一定要求中止程序,恢复企业营运。拖上一天,就让他们承担一天的责任。为什么要强行打垮企业?

  其四,相关部门,要搞清楚资金来源和资金占用,不能只走法律程序。这里,只要一块钱说不清楚,决不放过!哪怕盖成了烂尾楼,也得指着叫我看看。收回来一块钱,我捐给贫困山区的孩子100,那是我高兴,我愿意!但是,我决不便宜腐败分子、诈骗分子、敛财执法分子。这一回,不能太好说话。

  全体投资落难者们,民间借贷灾难一定将作为大事来抓,这是给我们的信号!我们的任务来了,我们所有的债权人一定要团结起来,向纪委反应诉求,举报贪官腐败造成的恶劣影响,争取早日要回我们的血汗钱!

  当今在互联网时代让我们全民动员起来积极举报包括你身边的各种贪污腐败行为和为诈骗人员提供便利的地方人员,只有这样才能净化社会环境传播正能量,这些人才不敢再收诈骗分子的钱财,就能不受犯罪分子的制约,才能嘴不短手不短公平公正的为老百姓办事,我们的钱就能要回来。被骗的难民们:咱们要迅速拿起法律的武器,让那些骗子,把我们的血汗钱吐出来。

  就在刚刚,纪委表态:要一打到底!严查“保护伞”!高层此前也表态:要着力净化政治生态,营造廉洁从政良好环境。要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下大气力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使领导干部受到警醒、警示、警戒。一些地方发生窝案串案,有的地方成为腐败重灾区,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是怎么履行的?不能“新官不理旧账”。出了事,要追责。

  

  为什么有些平台雷前风光无限,雷后维权困难,就是因为可能存在“保护伞”。国家已经出台了“国十条”,要求必须保护出借人的利益!无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有多高,只要形式主义走过场,官僚主义不作为,都要受到严厉处罚,绝不是一句空话;只要涉嫌贪污腐败者,发现一个查处一个,有腐必反,有贪必抓,真正保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在此,小编认为以下五点很重要:

  其一,只要是地方XX发执照,地方XX监管,通过工商审核,正常收税,XX媒体公开宣传过的“非法集资”“非法传销”,且不说定性是否对,一定得搞清楚,到底是谁干了“非法”?老百姓是受了谁的误导?判案,必须以事实为依据,离开了事实的判决一定是错误判决。不讲事实,则定性绝对错误。错误定性的判决,坚决要求改判,决不放过!

  其二,再怎么说依法治国,也是D领导下的依法治国。D代表着广大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国的法律是广大公民意志的体现。拒不落实审前返还,造成投资人有病没钱看而死亡的,相关部门及其领导必须被追究责任。一个也决不放过!

  其三,即使构成的“非法”,但资金用到了实体上,企业正在运转。突然打垮了企业,活干了半截,搞清盘肯定还不起老百姓的钱。滥用手段,强行打垮企业的,一定要求中止程序,恢复企业营运。拖上一天,就让他们承担一天的责任。为什么要强行打垮企业?

  其四,相关部门,要搞清楚资金来源和资金占用,不能只走法律程序。这里,只要一块钱说不清楚,决不放过!哪怕盖成了烂尾楼,也得指着叫我看看。收回来一块钱,我捐给贫困山区的孩子100,那是我高兴,我愿意!但是,我决不便宜腐败分子、诈骗分子、敛财执法分子。这一回,不能太好说话。

  其五, 法院和法官,凡属于本应该依法公开、网络直播(包括假公开、假直播:挑选对法院有利的说法公开),故意办错案的,一定要求追究法官和法院责任!决不放过,一定要求翻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