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革的原因
战国时期经济的发展要求生产关系作出更大的、根本性的改变:(1)要求在更大范围内,承认私田的合法性,允许土地自由转让和买卖;(2)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要求突破原有的耕作方法和管理方法;各国间商业交换,也要求消除各国道路关卡的限制,要求度量衡的统一,货币的统一;(3)各国为了保存自己,必须壮大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为此,要求改革和整顿财政制度,增加财政收入,改变旧的征收办法。这时,一些有远见的政治家、理财家在各诸侯国王的支持下,在各国相继变法。
二、战国时期的赋税制度改革
(一)魏国的改革
魏是周威王二十三年(公元前403年) 正式建立的封建国家。为了地主阶级的利益,魏文侯即位后,在他统治的四十多年里,先后任用李悝、翟璜、吴起、乐羊、西门豹、卜子复和段木干等一批封建政治家、思想家进行社会改革。其中,比较突出的是魏文侯四十一年(公元前406年)李悝所进行的改革。李悝对财经的改革,主要是三个方面:第一,废除世卿世禄制,这是消除奴隶制的残余,为封建地主阶级利益服务的;第二,“尽地力之教”,考虑到魏国地少人多,要发展农业生产,就要充分利用现有土地,如杂种五谷,抢收抢种,在住宅周围种桑,田边的地角种瓜果等。他认为,通过勤劳种田,能使一亩地增产三斗粮食;那么,百里见方的地区就可增产粮食一百八十万石。这是一个十分好的措施;第三,行“平籴法”,由国家控制市场,防止粮价受价格波动的影响。魏国变法的结果,使它成为战国初年头等富强的国家。(未完)
战国时期赋税制度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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