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能源统计数据质量核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能源股:
根据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聚焦统计打假专项整治,为进一步提升能源统计源头数据质量,夯实能源统计基础,确保能源统计数据准确反映能源经济运行状况,市统计局决定2019年在全市开展规模企业能源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一)全市12个县市区自查,市局抽查,在被抽中的县(市、区)规模企业中,随机抽选5家企业。
二、核查内容
(一)企业基本情况。包括是否能源生产企业,是否法人,是否存在,是否园区企业,生产状态,主要产品等。
(二)企业数据检查情况。包括总产值、主营业务收入、能耗总量、能耗构成等指标,数据时间段为2018年、2019年截至抽查前。核查企业报出数据是否准确,与企业统计台账或相关原始数据、基础数据是否相符。
(三)企业数据实际报送者情况。摸清企业数据实际报送者(企业统计员、统计代理机构、基层统计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查看企业统计员操作联网直报流程,了解数据报送过程中是否存在统计干扰。
(四)企业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统计台账,统计报表、会计报表、原始记录和相关凭证,是否完善、准确等。
三、核查时间
9月和10月
四、核查组织方式
采取现场实地查验的方式。市统计局能源科组成抽查组,直接到企业现场进行核查。
五、相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能源数据质量抽查工作。要切实认识高质量的数据是能源统计工作的生命线,增强责任意识、风险意识,要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自查自纠,立行立改。
(二)企业要积极配合抽查工作,督促被抽查单位配合抽查工作,按要求提供检查所需资料,并保证检查时统计、财务和有关人员按时到场。对于不按核查组要求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视为该企业不存在;提供资料不全的,相关数据视为没有依据。
(三)各县市区将数据质量抽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要巩固和扩大抽查成果,坚持不懈地开展抽查工作,不断提升能源统计数据质量。在年底报送数据质量抽查工作报告。
(四)抽查中注意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国家、市里各项相关规定和要求,廉洁核查,确保核查工作取得实效。
六、核查结果的使用
数据质量核查结果将作为评估各地数据质量、年度评比的依据之一。
邵阳市统计局能源科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