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邵阳市能源统计数据评估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
根据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聚焦统计打假专项整治,依据省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数据可信度评估办法》,为客观、公正、透明的评价各县区能源统计统计数据质量,特制定《邵阳市能源统计数据评估办法》,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邵阳市能源统计数据评估办法》
邵阳市统计局
邵阳市能源统计数据评估办法
一、评估对象
1、定报:
能源购进、消费及库存及附表(205-1、205-2表)
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205-3表)
工业企业水情况(205-4表)
非工业重点耗能单位能源消耗情况(205-5表)
能源生产、销售与库存(205-6表)
经销企业能源购进、销售与库存(205-7表)
地区能源消费与单位GDP能耗季报(湘P406表)
2、年报
能源平衡表(湘P303-1至湘P303-5表)
分县市区能源消费与单位GDP能耗(试行)(湘P314表)
分行业主要能源消费情况(湘P315表)
各市州清洁能源消费情况(湘P316表)
主要能源调入调出情况表(P108表)
规模以下工业主要能源产品产量(P306表)
工业企业主要原材料消费(XⅡ501表)
建筑企业主要建筑材料消费(XⅡ502表)
能源统计改革系列报表
二、评估内容
报表完整性、时效性、准确性、数据说明四方面评分。
1、完整性:完整上报报表
2、时效性:按时上报报表
3、准确性:国家和省统计局下发查询及时回复
4、数据说明:在报送工业企业主要能源购进消费库存及附表、能源生产销售与库存表、经销企业能源购进销售与库存表、工业企业水消费等报表时,按要求上报综合数据审核表及说明文件。
三、数据比对
1、总产值、增加值增速月度波动情况。一般不能超过全市平均增幅5个点,否则要有充足理由。
2、工业增值税、工业用电量、综合能耗增速等指标的匹配关系。
工业用电量(综合能耗)增速(占比70%)
工业用电量(综合能耗)增速的匹配性: 工业用电量(综合能耗)增速-工业增加值增速。大于0的县市区不扣点数,小于0的依次排队分别减0.1~1.2个点。如果全市均为负值,减半扣点。加减点数乘以比重。
3、综合能耗增速与GDP增速、财政收入增速
大于5个百分点的,必须要有充足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