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而发!---关于《医院病了》一文的说明
为什么现在老百姓只怪医院和医生,而都说政府好!究竟谁病了?
为何医院看病贵?
听听这个三甲医院科室主任是怎么讲的。
陈记者你好:
看了你发的《医院病了》一文,我对此状况也深表担忧,也十分无奈。
当下医患关系如此不和谐是中国历史从来没有的,也是世界上少见的,我是一个医生,我想请你想想这三个问题就知道了:
1,是谁把医院推向市场?取消政府对医院的拨款?(是政策)
2,是谁制订的医疗收费价格,药品价格?(是政策)
3,是谁確定医保病人的自费标准?(是政策)
一、自1998年起,政策决定把公立医院推向市场,停止了给医院的拨款,对公立医院采取断奶断粮,把公立医院推向社会--市场。
医院人员工资及医院建设门诊楼,住院楼费和大型设备购置费等全部由医院自己挣钱搞建设,发工资,否则医院立即会停止运转。
在这种情况下,医院就成了企业,各科室就成了车间,科主任就成了车间主任,以科室为核算单位,独立核算,挣钱(收费)解决经费问题。
科室把钱挣够了才能发工资,才能发奖金。在这种情况下医院就与企业是一样的,以经济利益为主,医生与病人就变成了是买卖关系,“救死扶伤“只能救有钱的,有病无钱莫进来。
那么科室要挣多少钱才算够呢?
我算给你听:
首先要解决以下七类成本:
第一,你科室的所有人的实发工资(包括医生、护士、勤杂人员),你要挣回来。
第二,你科室所有设备的折旧费(设备折旧按10年折回,如你科室进了1000万元的设备,每年就要给医院上交100万元的折旧费,那么每个月就是8.3万元)。这8.3万元你必须要交。
第三,办公费(办公费包括科室用的水电费,纸张费,科室设备维修弗)。
第四,科室人员的进修费、学习费、独生子女费、医生护士的夜班费、加班费、传染病补贴。
第五,医院管理费。
第六,医护人员的服装费等等,
第七,医疗用房折旧费。
我当科主任时,一共七类14项费用,都挣够了,才能拿上全工资。如果没挣够,就按比例扣工资。
其次,如果都挣够了还有多余的,那么医院先把70%扣除给医院作收入,剩下30%给科室人员发奖金。但实际也拿不上30%,医院要按每个人的出勤,差错率还要再扣除。医护人员的奖金一定小于30%, 也就是说,科室挣得多,多拿,挣得少少拿。因此逼迫医生多收住病人,多开大检查,大处方了。这点你懂(医务人员也有老小,也要养家糊口),如此一来病人的医疗费用就多了。
三,社会和媒体一直喊的"看病贵",其实医院既无医疗费用订价权,更无药品订价权。这两种订价权全部在 政府主管(物价局) 。
医院门前见死不救 ,不交钱就停药。️ 这在以前是没有的事️ , 而现在是司空见惯 。 因为医院变成了企业。医院规定:谁救人谁要钱 。你要是抢救了一个病人,用了一万元,病人死了,或是好了但没钱交医院,到年底医院财务科就会给你开一个清单,限你10天内把这个病人的欠款找回,如果找不会来,这一万元的欠款,就要分次从你的工资,或是奖金中扣除,在这种情况下,哪个医生还敢为那些没交足够押金的病人做积极的抢救?
四, 以前的公费医疗(住院病人)是,入院时交1000元的押金,一直到出院决算,多退少补。
而现在是,️ 你交1000元的押金,社保局给你补1000元,一共2000元,快用完时医院就催你再交押金,你交多少,社保局给你补多少。如果你没钱交,社保局一分也不给你补,医院立马给你停药,如果在你没钱的情况下,医院继续给你用药,那么这部分费用就得医院掏(医院最后还是扣到医生头上)。
另外,社保局还做了规定(三甲)医院的医保病人的费用不得超过4500元,超过部分医院掏。住院天数不得超过14天,超过比例社保局要扣医院的钱,所以就出现了病情还没好就被医院撵出了医院的现象,还想继续治疗,只得等14天后再来住院。
这些医疗乱象就是当前医院所面对的现实情况。你说这是医院病了,其实,应该说是社会病了!政府病了而且病得很厉害。
什么是改革?
什么是医改️?
医改到底要改什么?
现在看病自费为主,社保范围的药为辅, 医改就算成功了吗?
一位普通大夫的话
听了大夫的一席话,医疗体制改革。社会保障改革应该朝何处去?
救死扶伤是医疗机构的最高境界,全民医保应该是实现这一境界的经济基础,二者相辅相成即相互保障又互相制约的。
我们的改革大师们,因为我们的党是为人民服务的,改革也要从人民的利益着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