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坐”制度为什么这么受宠?


  “你们有没有听到一则电话,说是注销信用卡的?”

  昨日,二丫的一位朋友突然在群里这样问道。说道她被360借款后台通她的信息被泄露,需要人工核实后注销借款资料信息,否则将会影响日后的征信。

  群里炸开了锅“肯定是骗子啦!”

  “这种你也信?”

  “千万别天真的发什么验证码之类的。”

  “我看她说会影响以后房贷之类的,身份证都给我报出来了,有点不像假的耶”

  这位朋友的社会阅历是不是抢红包抢来的?单纯的让人担心啊!

  在为朋友的智商感到堪忧的同时也很担心,毕竟在这个大数据时代,每个人的身份信息都被严重泄漏,甚至有一次二丫还接到个电话,大概就是告知你,请问你是不是xxx? 你的朋友/亲戚xxx,在xxx时间拖欠我们xxx钱,一直未归还,如果······,突然搞这么一出,就问你怕不怕?八竿子没有的关系就变成了扯不清的连带关系了。

  最近“51信用卡”委托外包催收公司冒充国家机关,采取恐吓、滋扰等软暴力手段催收债务不就被调查了嘛,想想就脑阔疼啊!这些催债的不止催当事人,连当事人身边的七姑六婆,同事好友,以及n年前有过联系的人都会被骚扰。

  站在局外人的角度想,这事儿真的不那么道德哦,毕竟自己没有干啥,只是因为认识某个人就被骚扰,这不是属于道德绑架范畴嘛?难道需要所有人一起帮着催债或者而无可忍发发善心帮着还了?

  emmmmm如果喜欢追古装剧的或者喜欢看历史文献的朋友对这样的手段应该很有感觉吧?这样的手段是由古代的时候流传下来的“连坐”,连坐又称相坐、随坐、从坐、缘坐,是中国古时因一人犯法而使和其有一定关系的人(如亲属、邻里或主管者等)连带受刑的制度。连坐制度的起源很早,夏代便有“罪人以族”的说法;春秋时期,秦国的商鞅将连坐规定为明令的法律;经秦汉的进一步完备,至隋唐之际,连坐制度形成系统的法律体系,并写入《唐律》;明清时期的连坐刑罚频繁实施。

  尤其在清朝的文字狱中盛行。在实施对象上,连坐主要针对的是谋反、谋逆、谋叛等重大犯罪。其一般是对犯罪者本人处以死刑,然后以罪犯本人为半径,对与之关联者根据关系远近分别实施死刑、流刑、财产刑等一系列刑罚。(关注微信公众号:ud666888,获取更多企管知识!)

  诛族是连坐制度中最为严厉的一种,即对罪犯整个家族实施死刑。具体又可分为诛二族、 诛三族、诛七族,最惨烈者为诛九族。另外,明永乐皇帝曾对建文帝的老师方孝孺实施过历史上仅有一次的诛十族。诛族刑罚存在于整个封建社会,尤其是西周以后,历代王朝均以家族作为政治、法律的基本单位,一人高升,则一族受益;一人获重罪,也往往会波及全族。

  当然现在有些企业也有采用“连坐”的制度进行管理,一个人犯错,管理的上司受罚甚至是整个团队一起受罚。

  金融贷款公司催缴这些手段与公司管理表面看上去没有任何的联系,可是当你细细地分析你会发现,只不过都是换了个“皮”,针对详细情况,被连累的人群不同而已。可以说,互联网贷款就是通过“获取你通讯录、微信等沟通交流的联系方式”进行:“连坐”的,只是由最初明摆着简单残暴变得暗地里粗暴简单了,从血肉模糊到血本无归连骨头渣渣都见不到(勿喷,这里只是金融贷款公司的个案阐述),对于你身边的人那只是给他们带来一点点的“麻烦”。

  以上种种情况,其实都是针对“人性”而衍生来的,犯错成本高就会减少出错率,犯罪成本太低就会屡犯不改!当然,一个有担当有责任的人是不会想连累身边的亲朋好友的,但是站在管理的角度上来讲,“连坐”对于团队相互促进相互约束也不失为管理的一种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