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孩子要上幼儿园、妻子全职在家我被车撞伤卧病在床,等意外险救命!


 梓瑜姐最近接了一个在线的保险咨询,大概情况是这样的,家住湖南的王某是一个普通的工人,他和地做建筑工人,接触的工作环境比较危险,因为儿子还小,妻子在家带孩子,妻子没有收入,所以一家三口人的生活开支,主要由王某负担。虽然夫妻俩生活简朴,但是也过地很开心,但是眼看着孩子快满三岁了,要上幼儿园了,夫妻俩一边规划着给孩子找一家好的幼儿园,一边在担忧家里的收入问题。


不巧有一天王某的一位同事老张在工地上操作机器,不小心伤到了胳膊,流了很多血,被送去医院做手术,幸好保住了一条胳膊,但是要休养3-6个月才能重返工地,虽然有工伤的一部分报销,但是几个月没有收入,老张也挺郁闷的,整天躺在病床上唉声叹气,老张的情况和王某差不多,也是孩子上学、妻子在家照顾孩子,家里的开支全靠他一个人支撑。

有一天王某去看老张,老张后悔地说,哎,早知道会出意外,我要是早早买份保险,该有多好啊!前车之鉴,这一句话敲醒了王某,他也怕自己出现类似的情况,赶紧去保险公司买了一份意外险,这下心里才踏实一些。

结果刚买一个月,他在下班路上就被车撞了,腿骨折了,被送去医院,也要足足休养近6个月,因为这是下班路上出现的事故,不能算工伤,眼看着到了孩子要上幼儿园的时间了,自己又躺在医院里一动不动,妻子每天既要照顾孩子,还要跑医院给他送饭,夫妻俩心急如焚。

此时他们把唯一的希望,寄托在意外险的赔付上了,但是因为不懂保险产品,买保险的时候,也没有人仔细告知细节,王某也不知道自己的情况能不能得到合理的赔付,担心会不会被人误会骗保,心里感到十分迷茫和焦急。正好在社群里听到梓瑜姐的公开分享,就想着找她咨询一下。

梓瑜姐和他通了足足两个小时的语音电话,把意外险的基本知识给他讲了一遍,其实意外险在符合合同的情况下都会赔付,但是它保险期较短,一般都不超过一年,最多三年或五年。只要发生的事故符合保险合同规定的理赔范围,保险公司就没有理由拒绝赔付,且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方式等进行理赔。

一、什么是意外险?

意外险,即意外伤害保险,属于定额给付性保险,只要保险责任构成,保险人必须按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或残疾保险金。死亡保险金的数额由保险合同规定,当被保险人死亡时要如数支付。残疾保险金的数额是由保险金额和残疾程度两个因素确定的。残疾程度一般以百分率表示,残疾保险金数额的计算公式是:残疾保险金=保险金额×残疾程度百分率。意外险的保障范围包括意外身故、伤残,有些产品也包括意外医疗,住院津贴。

一般来说,交通意外险的赔偿范围包括了以下三种:

1、死亡给付,是指被保人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死亡给付是全额给付。

2、残疾给付,是指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疾时,保险人按残疾程度大小分级给付残疾保险金,残疾给付是部分给付。

3、医疗给付,当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约定进行给付。医疗给付的规定有最高限额,且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疾的附加险承保。

二、王某的意外险能赔付吗?

王某的情况,需要按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来审定是否获得赔付。

这里有两种情况:

如果王某是被自己的车撞了,比如私家车停在有坡度的地方却忘记拉手刹,自己下车做其他事情,导致私家车发生溜坡,撞到了自己等等,那么根据车辆保险合同条款约定,被保人自己是不属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的,所以是不会赔付的。

在本例中,王某只要不是被自己家的车撞了,就可以获得保险金,能不能获得保险赔付,和时间没太大关系,甚至可以同时获得赔偿金和保险金共存。

根据我国《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残疾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该规定意味着,被保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公司主张保险金与向第三者请求赔偿之间并不冲突,有权得到第三者赔偿的同时主张保险金的理赔。

按照梓瑜姐的专业指引,王某踏踏实实地去找保险公司理赔,解决了家里的燃眉之急,愁眉不展的他总算脸上有一丝笑容了。看着用专业的保险知识和助人为乐的善心,又帮助了一个平凡的家庭,梓瑜姐也觉得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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