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收入的32.8个百分点到哪里去了?
-----几个朋友在议论如今城镇居民收入途径越来越多而且比重越来越大的疑惑!
汪华斌
昨天几个朋友聊天,说到了春节前到处发钱的时;而且中央政府也是有钱,竟然又开始向下发大红包了。可惜的是这些我们这些人只能看着,因为年终奖没有我们的份;中央财政补贴同样也与我们无关。大家说改革开放40年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占比下降32.8个百分点,可我们这么多人竟然还是只有工资这唯一的收入。大家说既然平均下降了32.8个百分点,那么我们的这32.8个百分点到哪里去了呢?因为到今天我们的收入还是工资这唯一的途径,这是为什么;难道我们这些人是被我们社会抛弃的人吗?
是啊!我们今天到处宣扬的成就是什么,就是将中国人工资这唯一的收入改革成为了多元化收入途径;所以改革开放40年来城镇居民收入来源呈现多元化。因为工资收入比重快速下降,而经营与财产性收入的比重不断提高。经过全国的大数据统计,今天中国人的工资收入比已经下降了32.8个百分点。可我们不知道有多少人在享受这个32.8个百分点的其它收入,起码我们这些朋友竟然没有一个有额外收入途径;所以工资依然还是自己全部收入的唯一途径。
我是由农村上大学而分配到武钢的,所以进武钢就被定义为无房户;然而当年分配住房主要依靠工龄,所以我这农村人自然工龄永远吃亏。再加上我不是武钢的双职工,所以每年分房子的时候我永远是分母。正因为如此,所以血气方刚的我向上级领导写了一封《反对分房不正之风》的信;而当时的上级领导将此信批复到分房办。而分房办的人竟然针锋相对,说我又没有住在马路上;所以不是立即安排住房的人。就是在这样的矛盾激化中,直到我被强制性下岗依然还是无房户而离开的武钢。这就是说我到武钢二十多年,没有房产应该是有目共睹的事实;所以这个房产收入水平是零。
再说股票,当年武钢自备电厂发内部股;当时要我们每人出1000元买了1000股的武钢自备电厂股票。可这股票直到今天也没有见到一分钱,而且连兑现的途径也没有了;所以相当于我们为武钢的自备电厂贡献了1000元现金。再说后来的武钢股份,本来应该配发我1000股的;但因为邓崎琳到处送,最后没有股票了;于是下岗的武钢人全部没有这股票。也就是说这能变成现金的股票,实际将我们排除了。正因为如此,所以我们这些人不仅没有股票;而且连任何补贴都没有,这就是我们即使是住房公积金与企业年金竟然不到在职人员的一半;这也是我们收入水平中可以忽略的收入。正因为如此,我们这些人到今天依然只有工资这唯一的收入;这就是我们的32.8个百分点被人侵占的原因。
我们看到改革开放初期,工资性收入是城镇居民收入来源的绝对主体;1978年城镇居民人均职工工资及得自单位的其他收入合计为322元,占城镇居民收入比重为93.8%。2017年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2201元,比1978年年均增长11.5%;占比为61.0%,比1978年下降32.8个百分点;但仍是城镇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2018年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63元,人均消费支出9609元。收入中人均工资性收入8091元,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57.5%;消费中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2814元,占人均消费支出比重为29.3%。
我们知道任何家庭的主要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而货币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以现金发放的劳保福利、医疗费;一次性安置费、经济补偿金、遗属生活补助费;离退休金、基本生活费、养老金、失业保险金、救济金。家庭主要收入的存款及利息、有价证券及红利;租赁、馈赠、继承收入和特许权使用收入;赡养费、扶(抚)养费;兼职收入、自谋职业收入、偶然所得、其他通过劳动所得合法收入。
而农村居民家庭收入主要包括:种植、养殖、加工、劳务收入;赡养、抚(扶)养费,依法继承遗产或接受的赠与;土地承包权流转收益、财产租赁或变卖收入,集体分红和股息、储蓄存款和利息收入,股票、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收益;社会养老保险金、商业养老保险金、商业医疗保险金、土地征用补偿和安置费、水库移民后扶补助、粮食直接补贴。
而我家就是鄂州农村,如今老母亲近九十岁;除了老人补贴费,其它的都可以忽略。因为粮食补贴费竟然连老母亲的电费都不够,这能是家庭财产收入吗?更重要的是我当年上大学前在农村修建的住房,竟然因为我没有农村户口而不允许我维修;于是眼睁睁地看着它倒塌了。也就是说如今的我竟然是城里没有住房,而原来农村的住房也没有了;这能是我们财产性的收入来源吗?
我的其它收入的32.8个百分点到哪里去了,我不知道;谁能告诉我,我能依法取得这32.8个百分点的额外收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