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谈(八十二)


 杂谈(八十二)

 
 

 

汤兰兰案件拷问社会法治、教育、道德底线。

汤兰兰案件必有错误的一方。

若错误在法院和公安,产生这样大面积冤屈,说明法治建设就是一个大问题。

若错误在汤兰兰,一个女孩大面积冤枉人,包括自己的亲生父母等,这样的孩子还有人性不,这说明我们的教育方式有大问题,包括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

若错误真在父母和村子里的一些人身上,对自己的亲生骨肉这样摧残,这说明我们社会的道德已经是一个大问题。

另外,就案件本身看,汤兰兰案本可以有转机的机会。转折点是母亲的不当处理。

汤兰兰给她母亲打电话,说她怀了父亲的孩子,若她母亲能冷静处理,而不是对其拳打脚踢,可能结局会大不一样。

其实,孩子对母亲打电话说事,本身就是信任,尤其麻烦事,希望母亲能给出答案。

而汤兰兰遇到的事,本身就是恐惧的事。而她母亲的拳打脚踢,更加深了她的恐惧。这让她彻底走向了不回头的路。而控告父亲等人,一旦反悔,必然成本巨大,这让汤兰兰更不可能回头。

另外,这种事,越往后,汤兰兰反悔的可能性越小。

其实,法院最终的判决,驳回上诉,即使是冤案,从社会全局角度看,倒也有一定的合理性。因为这会震慑其他针对幼儿的性侵行为。但不过对本案涉及的人而言,却吃了大亏,这是不合理处。

另外,假设不是冤案,法律自然要惩罚这些人。

若假设是冤案,则至少汤兰兰父母也需要惩罚。因为孩子的问题,大人是有责任的。

也许一切都是天意。

是恶的终归要惩罚,是善的终归要得到回报。

正如苏格兰和德国的足球比赛一样。多年前,苏格兰进了一个有争议的球;多年后,德国又进了一个有争议的球,最终是扯平。

其实,人这一辈子,最终都是扯平。

世界本就是平的。

 

宋圭武写于2018729日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