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蓬安:按惯例索药品回扣,都是反腐机构惯出来的
一盒市场价为1元的药品,公立医院的采购价是30元,卖给患者的售价更是高出市场价30倍——巡察组无意中的一次医药购销账目比对,揭开了海南省澄迈县人民医院原院长罗小敏的贪腐黑幕。2017年10月,罗小敏因受贿353.7万元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6月19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看到中国纪检监察报《县医院院长按“惯例”索回扣:市价1元药花30元采购》一文标题,长期关注中国医药、医疗、医改的笔者着实激动了一番:难道成立不久的监察委员会果真要对涉药、涉医腐败“动刀子”了?“药价立马降八成”、“不需增加财政投入,即可实行全民免费医疗”的梦想很快就要实现了?
笔者之所以产生这样的第一反应,就因为中国涉药、涉医腐败已经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从药品名称核准、药价核定、政府集中采购、医院采购到医生、药房司药,可以说“全过程腐败”,而且他们的腐败方式已是家喻户晓,人人明白,如果这种“明腐败”都得不到查处,那么已被“高药价”弄得看不起病的百姓,就不仅仅责怪那些将药品弄成“天价”的药老爷们,肯定还会责怪反腐机构缘何长期放纵这些“药耗子”?
这名县人民医院的院长拿353.7万元药品“回扣”,说实在话,真的不算多。从办案人员透露的信息看,罗小敏接受的“回扣”比例为采购药品总价的5%至10%不等,这么低的“回扣率”真的让人大跌眼镜。按说,你采购市场价30倍的药品,拿个50%“回扣”也不算多啊;医药公司卖给民办医疗机构是30元一盒的“生脉注射液”,罗小敏以70元一盒采购,拿个30%“回扣”,商家依然大赚啊。澄迈县人民医院一年要消耗多少药品?罗小敏的“回扣率”只要稍微提高几个百分点,那也能赢得一个“千万贪官”名号啊。
你能怪老百姓对“医改”不满?以市场价1元一盒的“乳果糖口服液”,公立医院进货价变成30元一盒为例,所产生的后果是,原本不参加医保的患者,仅需要花1元钱即可治好病,而交钱参加医保后,即使住院享受80%报销比例,那也要花费6元,这还是在没有加价情况下的计算方法。
再说“生脉注射液”,不参加医保的打一针只需花30元,而参加医保、住院报销八成的患者仅仅花14元吗?错了。因为这种药有大比例的“回扣”,医生就很容易被诱惑成“药贩子”,那么明知一针可以治好你的病,心不是太黑的医生也会给你打两针,你就得付28元,碰上心黑的医生给你打5针,你就要自费70元。更严重的后遗症,是你被多打4针,多付了金钱后,你的抗药性也增加了,今后再遇到类似的病,就真的需要打5针了。想想都可怕。因此笔者将医生开“大处方”行为形容为“既谋财,又害命”。中国纪检监察报也提到“大处方”问题,你说说这样的医改,明显是养肥了贪官污吏,养肥了“黑心医生”,坑苦了百姓,老百姓能支持吗?
该文披露,查办罗小敏后,澄迈县纪委相继查处了部分医院干部和医务人员收受药品回扣、医疗耗材回扣、医疗器械回扣等问题,共有3名医院副院长、4名卫生系统干部、6名卫生院负责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我对这种“挂一漏万”的处理结果感到极为失望。因为在涉药、涉医“回扣”已成“惯例”的今天,我是绝不相信整个澄迈县卫生系统就罗小敏一个人所拿药品、医疗耗材、医疗器械“回扣”超过受贿罪立案标准,其他少数人员仅仅是违纪。
笔者所言的“惯例”,其实在该文的标题中已经体现得十分清楚。文章也列举了澄迈县人民医院原副院长李生梧理直气壮地称“我们关照了他们(药品供应公司)的销售业务,按常理应该给‘辛苦费’,这是‘惯例’。”同时也报道了澄迈县美亭卫生院原院长王敏发自内心,觉得这种“惯例”并无不妥。
既然都称“惯例”,说明这种腐败已有历史,而且是长期存在,以至于这种原本涉嫌犯罪的“惯例”,已让他们从内心里感到属于合法行为。那么问题来了,该县反腐机构难道从未关注过医疗卫生系统腐败问题?你们真的不知道药品、医疗耗材、医疗器械采购中有“回扣”?你们真的不知道医生为何开“大处方”?如果你们连这些都不知道,你们还好意思吃“反腐”这行饭?
可以这么说,涉药、涉医腐败程度到了如今天怒人怨的地步,明显是反腐不力造成的。而按“惯例”索取药品“回扣”,无疑是反腐机构长期“不作为”惯出来的。(我的公众号为“zhoupenga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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