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庭责任的一见


关于家庭责任的一见
喻建国
先秦的礼仪选集《礼记》有曰:“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东汉班固等编撰的《白虎通》有曰:“婚者谓昏时行礼,故曰婚,姻者妇人因夫而成,故曰姻。”婚姻是人类两性个体建立固定一对一性关系的宣示,婚姻是建立新家庭的宣示。
婚姻前的个体可以追求所接触的其他异性个体,并以达到建立两性性关系为重要目标,婚姻后的个体在追求所接触的其他异性个体方面就要受到限制,在企求达到建立两性性关系方面更加受到多种严格的限制。婚姻后的个体还要在婚姻后承担家庭的责任,生养子嗣,赡养父母,保证家庭这一社会个体融入社会并在社会中正常运转。
责任有丰富的内涵,可以从不同层次、不同形式来区分,可以从不同领域、不同角度去认识。责任是一种客观需要,也是一种主观追求;是自律,也是他律。责任和权利是对应的统一的。没有无责任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责任。一个人的权利,往往是他人的责任;一个人的责任,往往是他人的权利。享受一定的权利,必须尽到相应的责任;尽到一定的责任,才能享有相应的权利。
婚姻后的个体务必承担起家庭的责任,生养子嗣是婚姻责任中的重要一项,一个血统要婚姻双方传承,其中还包含着家庭的一种思想、行为和范式的传承。一个家庭通过婚姻建立了以后,不止牵涉到婚姻双方两个人,还牵涉到婚姻双方两个家庭,家庭有家庭场,婚姻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也就是两个家庭场的结合与传承。这些全都集中反映在生养子嗣上。让孩子出生,让孩子健康成长,让孩子继承双方家庭场的基因;让孩子接受教育,让孩子完美地融入社会,成为社会所欢迎的人。
赡养父母是家庭责任中另一项重要的内容。赡养父母不只是在经济上承担责任,更为重要的是在精神上承担责任。在地球上所有的动物对于自身的后代都有一种自然的爱护本能,人类自然不在例外。可是在地球上几乎寻觅不到某一种动物对养育自己的父母具备爱护的本能,唯只人类对养育自己的父母才具备爱护的本能。虽然有时候这种本能很微薄,但是总是存在的。而且有些人这种本能还十分强大。人类在使自身的物种更加完美方面,这是一个重要的努力方面。
家庭的责任中最后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保证家庭这一社会个体融入社会并在社会中正常运转。社会最基本的单元就是家庭,社会是有巨大数量的家庭组成的,每一个家庭在社会中都承担着责任,那就是对社会的和谐融入并在社会运转中参与社会正常运转。要让自己的家庭在社会正常运转中成为有效的动力,而决不能成为社会正常运转的阻力。这一责任十分重大,而很多家庭成员常常会忽视这一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