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消费税降为零


 

马来西亚财政部今天宣布,目前6%的消费税率(商品流转税,是在商品销售环节征收的税,相当于中国的增值税)将从2018年6月1日起调降至0%,直到另行通知。分析员认为当局这项宣布等于变相废除消费税,但正式废除消费税还必须经过相关法律程序。

首相马哈迪今天在记者会指示停止收取消费税后,财政部随即发布声明表示,这项措施适用当地和进口的物品和服务,但不包括当局已经豁免消费税的物品和服务。

财政部表示,所有已注册消费税的商家须遵守0%的新消费税率。他们也必须所有目前的规定,包括发出发票、在限定时间内提呈税务报表和索回进项税。“商家也要确保物品和服务价格,在任何时候都遵守2011年价格控制及反暴利法令。”马来西亚2015年4月1日起落实消费税,税率为6%。